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人才中介服务企业改变住所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7 生效日期: 2005-05-27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沪人[2005]86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
  根据《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才中介服务企业改变住所后,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经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中介服务企业改变住所,应当先向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地址申请书;
  2、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使用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住宅性质用房应办理“居改非”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
  4、《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二、市人事局审批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批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在本区(县)范围内变更住所的,向负责审批的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受理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20日内作出决定。准予变更的,在决定后10日内作出批复并换发新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许可证编号不变。
  区(县)人事局审批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跨区(县)变更住所的,应当向新址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新址所在地区(县)人事局受理后,应当在20日内作出决定。准予变更的,在决定后10日内作出批复并换发新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许可证重新编号。原址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应当注销原许可证号,并将企业档案转移到新址所在地区(县)人事局。

  三、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应当在领取新的许可证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四、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人才中介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