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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福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决议
(2002年12月8日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聪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形势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事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