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8 生效日期: 2005-08-2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5]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筹备办公室起草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南宁市参会实施方案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每年定期在深圳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由国家商务部、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05年10月12—17日在深圳举行,本届高交会将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动作相结合,成果交易与风险投资相结合,技术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相结合,落幕与不落幕的交易会相结合,成果交易与产品展示和交易相结合”等五大原则,重点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搭建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招商引资两大平台的国际型展会。
  根据南宁市《2005年南宁市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总体工作方案》(南办发(2005)26号)的精神,为了寻求和推动我市与国内外各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服务县域经济,市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进一步利用好深圳高交会这个平台,积极开展宣传南宁、推介中国—东盟博览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现将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参展参会主要活动和工作任务
  (一)活动目的
  以扩大对外开放和服务县域经济为主导,以各开发区、企业为主角,以项目为载体,以促进成交、巩固和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为目的,积极开展“一招三引”活动,促进我市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改造升级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活动内容
  主要参加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项目招商推介配对洽谈、与境外商科技合作交流、合作项目签约、项目采集等五项活动。
  1、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
  组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的项目和产品参加展示交易。为体现广西整体形象,展区统一设计特装,展览采用图片、文字、实物展示相结合,各参展单位提供项目和产品的介绍资料、实物,由区筹备办统一制作展板和布展。
  各开发区任务分配如下: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10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项、中国—东盟经济园区2项、南宁六景工业园区1项、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各1项。
  2、项目招商推介配对洽谈
  (1)项目招商推介洽谈
  组织我市有引资需求,具有行业代表性及产业化前景的高新科技项目,经精心策划包装,向境内外投资商推介。具体策划项目任务: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6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3项,中国—东盟经济园区2项,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三宁公司各1项以上。各县(区)围绕本地域资源和环境优势,各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1项。
  (2)项目配对洽谈
  组织有转让、合作、融资需求的项目持有者和有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意向的机构和个人参加项目配对洽谈,通过会前对接,为有合作意向的项目方和投资方安排定时定点的面对面洽谈。请各开发区、各重点企业按时提出洽谈项目。
  具体任务: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3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项,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各1项以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南南铝业有限公司、南宁专用汽车厂、南宁国凯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发电设备总厂、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围绕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各提出合作洽谈开发项目1项以上。
  3、参加区团组织的与境外客商交流洽谈
  结合我市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求,分别组织有关企业与香港、加拿大、奥地利、英国等境外代表团就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节能技术、生物技术、汽车及零配件制造等进行专题合作洽谈。
  4、合作项目签约
  参加自治区组织第七届深圳高交会成交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参加签约仪式的引资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项以上,技术合作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任务指标: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5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3项,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各1项以上。
  5、项目采集
  组织项目采集小组到高交会各有关活动场所采集符合各地需求的相关信息,为我市第三轮创新计划的实施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技术源、知识源和信息源。
  (三)工作机构
  1、组成南宁市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代表团
  团 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卫自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隆政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文彦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邕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大沙田经济开发区、三宁公司各1名分管领导。高新区组织所属企业8家以上,其他开发区各组织所属企业2家,壮宁公司、振宁公司各组织所属企业3家,其他有项目的县(区)及企业。
  2、设立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南宁市筹备办公室
  主任:王 洲
  成员: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招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人:刘小玉  电话:5533816
  高交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共同筹备,筹备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四)宣传报道
  1、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新闻报道小组,加强与深圳各大媒体联系,加大南宁市代表团参展参会及各项专题活动的报道力度;
  2、组织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全方位深层次报道南宁市代表团在深圳的各项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构造全方位立体宣传模式。
  (五)进度安排
  1、7月下旬前印发《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深圳高交会的预通知》;
  2、8月中旬前制订参展参会方案,召开各县(区)、各开发区的筹备工作会议;
  3、8月20日前落实参展项目、参加对接洽谈项目及商业配对项目,并上报自治区筹备办;
  4、9月10日前确定参展参会代表团成员名单;
  5、9月16日前落实签约项目,并上报自治区筹备办;
  6、9月30日前完成参会各项筹备工作;
  7、10月9日,先遣工作人员启程赴深圳,10月10日,代表团成员启程赴深圳。

  二、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参展、项目招商推介洽谈会、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部门、各开发区要重点围绕农产品深加工、林化、水产品、制糖、有色金属、汽车、机械、中药、制造业信息化、新材料、生物能源等领域选择一批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项目参加项目招商推介洽谈会,所有参加洽谈的项目必须进行精心策划包装。
  (三)相关表格填报
  参加各种活动需填报不同的表格,按《关于组团参加第六届深圳高交会的预通知》(南科发字(2005)46号文)规定的时间要求寄送到市筹备办。
  (四)参展参会费用
  1、广西展区采取统一设计制作,组织参展项目资料时连同项目照片2—3张寄送市筹备办;
  2、参会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会议期间,南宁市代表团住金碧酒店(暂定),为了便于统一安排活动和管理,各参会代表原则上由市筹备办统一安排住宿,自行安排住宿的代表,请将在深圳的住宿地址及联系电话(手机)告知筹备办,以便工作联系;
  3、参观门票:50元/张,由市筹备办统一购买;
  4、论坛门票:深交会举办各类论坛,详情请登录http://www.chtf.com,论坛门票免费,有意参加者需填表申请;
  5、各单位联络员请于2005年10月11日下午3:00前到会务组报到,并领取相关证件;
  6、各单位请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洽谈成交项目登记统计工作,于每天19:00前交会务组;
  7、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广西筹备情况和相关表格请上www.nns.gxsti.net.cn(南宁科技信息网)或www.kj365.net.cn网站下载;高交会网址:http://www.chtf.com;
  8、金碧酒店地址:深圳市春风路3002号金碧酒店;
  深圳会议展览中心地址:中国深圳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
  9、有关参展参会事宜,请与第七届深圳高交会南宁市筹备办公室联系(市科技局市场与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刘小玉、黄艳群
  联系电话:5533816   5533822(传真)
  地  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邮编:530028
  E-mail:cgk@nnkj.gov.cn、yanqun@nanning.gov.cn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