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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关于征集2005年度资助项目的公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9 生效日期: 2005-04-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
  现将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关于征集2005年度资助项目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广泛地在本校毕业生中开展科技创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地做好2005年度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指导和推荐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委。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关于征集2005年度资助项目的公告
  为了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纵深发展,大力推进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构建政府扶持、社会资助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工作体系和服务平台,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一、基金宗旨
  培育上海高校学生的科技创业精神,创造高校毕业生运用专业知识才能进行科技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二、基金的名称与性质、资金来源、规模
  (一)名称和性质
  名称: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性质:上海市人民政府用于扶持上海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的政府资助型“天使基金”,也是培育高科技企业的“种子基金”。
  (二)资金来源
  1、财政划拨专项资金;
  2、有关区县政府、高校的配套资金;
  3、社会力量的捐款;
  4、资助项目的分红和退出资金等。
  (三)基金规模
  市财政年度划拨基金人民币5000万元。
  为了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高校和有关区县将按一定比例和市大学生创业基金配套,建立二级基金和二级基金管理机构。

  三、基金的资助对象和方式
  (一)资助对象
  主要是:上海高校(含有关科研院所)毕业生(包括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的和上海户籍外地高校毕业的专科(含高职)生、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方式
  基金资助以大学生科技创业为根本目的。帮助他们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科技企业,兼顾创意类与科技类咨询企业。
  基金委托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和有关区县共同建立面向全市大学生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或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区,为拥有科技成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场地和服务。
  1、对立志创业的项目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可先进行项目孵化,每个项目孵化期为半年至一年,资助金额为5万元以内。孵化阶段结束后,二级基金管理机构可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注册创办企业及对其进行股权投资。
  2、对已有科技创新产品或经孵化期评估合格的项目可进入创办企业阶段。基金资助的方式为直接投资。
  每个项目投资的额度30万元以内。并根据申请人的资金需求,通过审核和评估,按照与创业者自筹资金一定的比例直接投资。创业者可以以资金和专利技术(包括贷款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投资。为了减小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可以按照创业的进程分阶段投入。

  四、基金申请程序
  (一)申请对象
  本公告明确的资助对象,凡符合下列条件都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按时完成学业,能取得学位证书,专科生能取得毕业证书;
  3、具有科技开发价值的项目,拥有科技创新能力;
  4、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二)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
  申请人首先提出申请,并须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详细的创业计划书;
  (3)申请基金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4)申请人的投入资金、资本以及相关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
  2、审核和评估
  二级基金将建立项目评估专家组,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评估有关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和运作情况。
  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数量,项目采用评审审核机制。由二级基金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由专家组提交初审的评估意见。
  二级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及符合申请要求的项目,二级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就决定是否进行投资提出最终意见。
  二级基金管理机构指派有关人员对资助的项目参与管理。
  3、办理手续
  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二级基金管理机构与项目申请人签订孵化资助协议或投资协议。

  五、申请受理机构与地点
  (一)复旦大学分基金受理点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校内100号103室
  邮编:200433
  电话:65642541-805, 65642540-805, 65643979-805,传真:65642540-813
  联系人:赵老师
  网址:http://sp.fudan.edu.cn
  (二)上海交通大学分基金受理点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0214室;
  邮编:200030
  电话:62933138, 62932188
  联系人:崔老师,陆老师
  网址:http://hightech.sjtu.edu.cn
  (三)上海大学分基金受理点
  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科技楼314室
  邮编:200072
  电话:56331530;传真:56333068
  联系人:陈老师
  网址:http://www.sustp.shu.edu.cn
  (四)上海理工大学分基金受理点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第二办公楼306室
  邮编:200093
  电话:65689566,传真:65689566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网址:http://www.usst.edu.cn/index_1.htm

  六、申请格式材料索取
  基金申请格式材料可向上述四个受理点索取,也可登录上海科技投资公司网站,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专栏下载。
  网址:http://www.shsti.com.cn

  七、申报时间
  第一期受理日期为此公告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截止日后一个月,公布评审结果。
  第二期创业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拟定于2005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八、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属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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