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交函[2006]6号
市运管局、市公路处、市海事局、局多经处、各客运汽车站、运输企业:
“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省厅的安排,为了切实做好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确保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市局决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06年4月17日至5月7日,为期20天。
二、检查重点
1、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营运客车和客船安全技术状况;
3、营运驾驶员和船员从业资格情况;
4、运输市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运输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县乡公路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运管机构、海事机构、公路部门、运输企业、客运站保障旅游黄金周运输安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检查方法
1、客运站、运输企业进行自查;
2、市运管局负责组织对全市客运企业、客运汽车站、危货运输企业的检查;市公路处负责对县乡道路检查;市海事局负责组织对其管辖范围的水域检查;局多经处负责组织对太古路的检查。
3、市局将组成“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2、把旅游黄金周前的安全检查与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旅游黄金周前重点对企业安全管理、车船技术状况及营运驾驶员船员从业资格进行检查;旅游黄金周期间重点对超载车船、非法营运车船以及疲劳驾驶、倒客、宰客等违章行为进行检查;
3、突出工作重点,把加强联营挂靠车辆安全监管和打击黑车及黑船、制止超载和疲劳驾驶,作为保障“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4、严格检查,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船和驾驶员、船员一律不得参加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
5、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局安委办。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