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2 生效日期: 2002-08-12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2]29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国税函[2002]6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严格遵照《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完成2002年度所得税收入任务。同时要加强收入分析,强化税源监控。在上报外税收入分析时务必分税种分析收入情况,量化各项指标,体现各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数。

  二、要认真填报《涉外企业所得税增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报送软盘(请用excel制作表格)。

  三、请各地将执行情况及涉外企业所得税增收情况统计表于2002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局涉外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