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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0 生效日期: 2005-05-2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5]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西农村教育“312工程”2005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普九”攻坚计划。
  (1)认真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抓好项目工程质量。
  (2)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建设学校模式一(教学光盘播放点)3700所、模式二(教学卫星收视点)2215所,模式三(计算机教室)403所,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3)抓好“扶贫关爱项目”实施工作。督促各地落实“两免一补”工作,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完善管理制度。
  (4)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减负项目”。全面了解各县“普九”欠债情况,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偿还“普九”欠债计划、措施落实情况。
  2.服务“三农”计划。
  (1)配合自治区农业厅抓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实施工作。办好农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充分利用乡镇农民技术学校资源,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力度。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指导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申请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持资金,二是加强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3)配合自治区科技厅抓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的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项目培训计划。
  (4)实施“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本年度重点建设10个左右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基地。
  3.城乡帮扶计划
  (1)抓好“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实施工作。通过继续实施“区内大中城市和县对县对口支持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广东省对口支持广西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使项目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抓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进程。争取本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达8万人以上,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教育达3000名左右,培训骨干教师500名以上。
  (3)抓好“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一是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专项调研,摸清情况,完善有关政策,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制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4)抓好“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扩招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市职业学校面向农村扩大招生任务的完成,推进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多种形式联合招生联合办学。
  (二)目标要求。
  1.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2004年度中央下达我区的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建设计划,总投入资金219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1000万元,自治区配套900万元,覆盖我区2004、2005年“两基”达标的29个县,建设项目学校174所,建设面积38.8万平方米;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争取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2.通过“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的实施,使全区项目启动县的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室,农村小学初步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初步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光盘。
  3.通过“扶贫关爱项目”的实施,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131.4万名农村中小学生能享受“两免一补”(免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4.通过“学校减负项目”的实施,逐步偿还“普九”欠债。
  5.通过“县级示范职业学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在5个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每县(市)建设在校生达1200人以上的合格学校l所,5个不足30万人的县每县建设在校生达600人以上的合格中等职业学校1所。
  6.通过“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的实施,使受援县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明显提高,“普九“攻坚工作步伐大大加快。
  7.通过“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的实施,使全区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有所提高,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8.通过“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项目”的实施,使全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本年度争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人学达到总数的60%左右。
  9.通过“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扩招项目”的实施,使全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争取完成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区中等职业学校18.5万人的招生任务。
  (三)主要措施。
  1.认真准备并按计划召开“全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现场会”、“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会”、“全区‘扶贫关爱’项目工作现场会”、“全区农村学校减负项目工作现场会”、“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项目工作现场会”(与第9期支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合开)、“全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经验交流会”等6个现场会,通过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工作全面开展。
  2.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两基”攻坚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继续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老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和高校有关人员对农村教育“312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对教育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
  3.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进行事前审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90号)精神,积极协助审计部门做好本年度“普九”达标验收县的教育经费审计工作,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尤其是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资金和中小学公用经费。
  4.加大农村教育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农村教育“312工程”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对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和“普九”攻坚的先进典型进行重点报道。

  二、自治区发改委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对我区“两基”攻坚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研究提出社会发展其他领域与“两基”攻坚工作相衔接、协调促进的政策建议。
  2.指导编制农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将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纳入社会发展事业和基础建设规划,努力增加投入,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规划。
  3.对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债和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教育项目。参与“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等项目的检查、监督工作。
  4.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做好“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目标要求。
  1.全面掌握全区“两基”攻坚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加强“两基”攻坚规划实施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2.做好农村教育“312工程”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3.及时将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村教育项目下达各市,并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
  (三)主要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会同自治区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教育专项检查,掌握全区“两基”攻坚和农村教育“312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将了解到的“两基”攻坚和农村教育“312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人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教育“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机制,督促各地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2.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要求。
  3.督促各地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农村教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安全运转。
  4.推动各地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制度。
  5.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查处违反规定平调、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
  (二)目标要求。
  1.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2.按时足额拨付教育项目经费,确保“两基”攻坚及农村教育“312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3.完善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制度,确保13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能享受“两免一补”。
  (三)主要措施。
  1.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审计厅对教育投入进行专题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广西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出专题报告。
  2.会同自治区审计厅做好县级“两基”评估验收前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审计,督促县级人民政府按国家法律、政策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3.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5%用于农村教育的配套政策。

  四、自治区农业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牵头实施“312工程”中的“教育兴农金色项目”。做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骨干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民科技书屋以及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等五个计划的实施。
  2.选派一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担任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
  3.为农村职业学校培训农业技术教育师资,免费或优惠向农村职业学校提供先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
  (二)目标要求。
  1.通过“教育兴农金色项目”的实施,使全区农民接受先进技术培训达150万人次以上,并掌握1-2项实用技术。
  2.重点扶持300个科技示范村,带动10万户科技致富。
  (三)主要措施。
  1.落实培训计划。将培训计划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落实到农户。
  2.落实经费。按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落实项目启动经费、项目培训经费,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开展。
  3.落实管理人员。自治区、县(市、区)、乡(镇)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五、自治区科技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牵头实施“312工程”中“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组织开展有利于农村教育的科研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2.与教育、农业等部门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农科教三结合”,推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发展。
  3.组织科技人员指导和帮助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基地,帮助培训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农类师资队伍;面向农村中小学生普及科技知识、科技方法,开展科技小发明活动,提高农村学生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
  4.大力开展农村学校课内外科技活动,举办农村青少年科普巡回展、报告,组织农村学生参观科研院校、重点实验室,参加各类科技竞赛。
  (二)目标要求。
  1.通过“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项目”的实施,组织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乡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每年向农民传授农村先进实用技术3-5项。
  2.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35%以上,每个农户有一个劳动力通过培训并掌握1-2项实用技术,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
  (三)主要措施。
  1.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供销社和市、县(市、区),共建一批星火学校,建立星火科技培训协作机制,培养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传播师资队伍。
  2.充分发挥我区国家级星火学校和自治区级星火培训工作站的作用,面向农村基层,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
  3.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推动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传播。
  4.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和科普讲座的形式,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咨询、科技讲座、科技培训及各类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农民及农村青少年接受和应用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配合农业厅实施“312工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推动项目工作的全面实施。
  2.负责组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就业市场需要实施联合办学,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积极引导达到规定培训时数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配合农业厅等部门实施阳光工程。
  (二)目标要求。
  1.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5年计划培训19.75万人。
  2.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动员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作用。
  (三)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等部门2003-2010年全区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4号)精神,将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9.75万人的任务分解到各市。确保培训计划的完成。
  2.抓好“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建设。在全区建立一批转移就业品牌培训基地,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3.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目的,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转移就业。选择劳务输出量大,就业市场广阔,尤其是在广东经济发达省市需求量大,有一定技能要求的职业(工种),有针对性的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劳务输出和就业市场急需的服务、建筑、制造加工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能力,打造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
  4.指导各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安排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属就业准入的工种,培训时间和内容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规定要求的,培训结束后,鼓励学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5.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七、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检查各地落实广西农村学校编制标准的情况,指导全区各地编制部门做好农村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
  2.配合人事、教育部门做好代课教师清退有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广西农村中小学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的实际,合理核定编制。以核定编制为契机,优化我区农村教育资源,促进农村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
  2.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清退代课教师工作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

  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协调解决作为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的急需用地。
  2.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做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高效、快速做好各种审批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2.根据我区的实际,指导各地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

  九、自治区建设厅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配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
  2.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危房鉴定,对危改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土建项目给予具体指导,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指导各地为项目实施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各地情况,属于行政性收费或事业性、服务性收费的,能免则免,不能免的则降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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