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2]50号
樊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襄樊学院建华路校区作为高新区科技园区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襄樊学院建华路校区及其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由樊城区一并移交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二、具体移交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三、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樊学院要搞好协调配合,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移交工作,做好相应的调整事宜。
二00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