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价[2002]服367号
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福宁高速公路漳湾至罗宁高速公路宁德、罗源、上楼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高征[2002]14号)收悉。鉴于福宁高速公路漳湾至宁德路段即将建成通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福宁高速公路漳湾站与罗宁高速公路联网通车之日起漳湾站至宁德、罗源、上楼站开征车辆通行费。具体通知如下: 1、福宁高速公路漳湾站至罗宁高速公路宁德、罗源、上楼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见附表。
2、通行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存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其他管理规定按现行办法执行。
4、本批复执行至罗宁高速公路与罗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止。
附件:福宁高速公路漳湾站至罗宁高速公路宁德、罗源、上楼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车型分类表
单位:元/车公里
车类 车型 车型吨座位界定 收费标准(元/车次)
货车 客车 漳湾-宁德 漳湾-罗源 漳湾-上楼
1 小型车 2.5吨以下(含2.5吨) 6座以下 5 25 30
2 中型车 2.5吨以上-7吨(含7吨)及集装箱 7-19座 20 45 70
牵引车
3 大型车 7吨以上-15吨(含15吨)及20英 20-45座 30 70 110
尺集装箱运输车
4 特大型车 15吨以上-20吨(含2011屯)及40 45座以上 35 90 145
英尺(含同时运输2个20英尺)集装
箱运输车
5 重型车 20吨以上 45 100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