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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核发本市2005年度第一批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0 生效日期: 2005-01-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 十六 条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的规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本市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行政许可。上海新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特种设备维修资格许可申请单位,已通过评审机构的评审,经我局审核,同意发给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准予从事核定许可级别范围内的施工业务(见附件)。
  望各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有关人员质量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本市特种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市质量技监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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