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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0 生效日期: 2005-01-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文件精神,现将《上海市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考试动态”栏、上海建设网(www.shucm.sh.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上海工程建设资质与资格网(http://www.zzyzg.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上海市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5月14日、15日两天,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5月14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5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5年2月24日--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四楼)
  报名点代码:5959
  电话:65980054 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电话:63248620 64367400-2059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大木桥路451号,原徐汇建管所)
  报名点代码:2810
  电话:64829739 64222696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及专业工作经历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反面)、专业工作经历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填写报名信息卡。老考生可凭往年准考证或者成绩单办理报考手续。

  六、收费
  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55元。

  七、其他
  考试报名的同时,受理考生考前辅导报名及教材征订。
  考试科目除《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收回外,其余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可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
  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一般考试后2个月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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