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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推进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一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1 生效日期: 2005-03-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5]13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推进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一期工程的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并如期建成投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加快推进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一期工程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4]10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推进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一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
  郭声琨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穆虹  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发改委主任
  肖文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斌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志勇 百色市市长
  成员: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田金贵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秦文凯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裴安道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金振威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
  林荣华 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黄名汉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楼捍卫 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刘侃  百色市常务副市长
  甘国耀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改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梁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自治区发改委商有关单位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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