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1]117号
你公司《关于调整卫星定位(GPS)报警监控系统设备初装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鄂泰卫星办[2001]0702号)悉。考虑到你公司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GPS车载终端改变了原来的通信平台,并新增GSM通信模块,在的士的报警监控系统设备中增加车载移动电话通讯和引路导航功能,并同时将移动目标的报警系统应用领域扩大到船舶监控调度,经审核成本,现决定将的士的设备及安装费、月服务费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4000元和80元,及新增的船舶设备及安装费、月服务费定为10000元和300元。
卫星定位(GPS)报警监控系统设备
单位:元
财务室 5000 200 1.受'公安110'的密切监控2.一切信息传送至'公安110'3由'公安110'直接接警处警
住宅 3000 50 1.由'公安110'统一监管1;$2.自动播放语音报警3.报警信息可让本人知晓
110联动出警车 6000 280 车辆位置监控,车载移动电话,紧急监听
公安巡逻车 6000 车辆位置监控,车载移动电话,交通救援
行政企事业单位 标准配置 4000 150 车辆位置监控,车载移动电话,防劫持,遥控熄火
用车.私人用车 选装件 (参照的士标准)
选装件 经济型通话手柄 选装件均按成本价;安装 车载移动电话
豪华型通话手柄 选装件后,月服务费标准 车载移动电话:含液晶显示屏,可显示日期.时间.位置坐标;具有无线拨号功能
液晶广告屏 不变 车辆调度,车辆救援,医疗求助,广告
语音转换器 语音导航
车辆防盗器 车辆防盗
船舶 10000 3000 位置监控,自动跟踪,轨迹回放,紧急救助,船载电话,船舶导航,调度
注:1.设备及安装费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具体成交价格由双方商议确定;2.固定目标的设备及安装费足以一台主机配接两个探头报价,如增加探头,每个以600元递增;3.移动目标月服务费不含电话通信费,电话通信费由用户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