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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咸宁、蒲圻车站豪华候车茶座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3 生效日期: 2001-11-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字[2001]108号
武汉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咸宁、蒲圻车站豪华茶座收费标准的请示》(武铁分财[2001]373号)收悉。为满足不同层次旅客候车、乘车需要,咸宁、蒲圻车站投资装修空调豪华影视候车茶座休息室。根据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站车客运服务收费的规定》(铁运[1999]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对进入豪华影视候车茶座休息室的旅客,每人收费10元(含免费茶水、提供书刊杂志),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
  以上批复从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同时你局应按鄂价房服字[20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督证》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在每年十二月底前将当年收支情况及执行中的问题专题报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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