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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利川峡口塘电站上网电价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3 生效日期: 2001-10-23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手[2001]107号
恩施州物价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恩施州利川市峡口塘电站实行还本付息上网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2001]109号)收悉。根据你局上报资料,按照国家电价政策,经初步测算利川峡口塘电站经营期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77元,正式上网电价在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完成工程确定上网后,我局再根据国家电价政策测算报国家计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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