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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5 生效日期: 2001-07-25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新一轮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积极、稳妥有序的调整,中小学布局更趋合理,达到“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有利于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调整的基本原则:初小就近入学,高小适当集中,初中扩大规模,高中适度发展。具体把握五个原则:
   (一)就近入学和相对集中的原则。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尤其是初小要就近办学,又要不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调整后保留小学的服务半径,平原地区一般约为2公里,山区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放宽。平原、丘陵地区实行就近联村办完小或高小,山区可联片办完小或高小。各地要积极推行小学寄宿制,方便学生入学。
   (二)资源优化和规模效益的原则。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各地要对学校的校园校舍、图书仪器、师资队伍等进行优化配置,扩大办学规模,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三)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调整方案,不搞一刀切。
   (四)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的原则。中小学布局调整是一个渐进的工作过程,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建后撤,合理调整,平稳过渡,逐步到位。
   (五)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原则。既要立足目前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现状,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满足当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又要根据人口变化的趋势和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基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加强定点学校的建设,为中长期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此次布局调整的任务是调整小学,稳定和建设初中,发展高中。各县(市)区要在今年制定出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整体规划包括近期(十五期间)规划和中长期(十一五期间)规划两部分。今年全面启动并完成第一年年度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近期规划目标,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适当延长时间。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整方法
   各县(市)区要利用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的时机,本着“确保入学率不降低,确保辍学率不上涨,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原则,按照“初小就近办学,高小相对集中,初中形成规模”的要求,适当打破行政区划,采取撤、改、联、并等办法,对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撤,即将一些不宜继续办的小学或教学点予以撤销;改,即将一些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完小和不宜继续办的高小改办成初小或教学点;联,即实行联片、联村办学;并,即将生源较少、规模偏小的学校进行合并。
   l、关于小学布局调整
   (1)在调整中,各地可实行联片(或以原办事处为单位)办完小或高小,完小、高小所在地撤销村小或教学点;联村办初小或教学点;偏远且人口较少的农村根据需要继续办好教学点,农村小学可积极试行国有民办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办学。保留的学校要选定在现有条件较好,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便利的学校,原则上不铺新摊子。现阶段,完小覆盖人口,平原、丘陵地区应在5000人左右,在校生规模一般在300人左右;山区应在3000人左右,在校生规模一般在200人左右。初小的覆盖人口,平原、丘陵地区宜在2000人左右,山区宜在1500人左右。高小和完全小学高年级的平行班应在2个以上,小学班额应不低于20人。
   (2)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试办寄宿制小学。对规划保留、集并的学校一方面要进行必要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条件,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被撤销集并学校的现有资产,用于完善保留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设施的建设。寄宿制学校的教职工除按编制标准配置外,可适当增加保育、炊事及服务人员。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2、关于初中布局调整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各地要统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地调整初中布局。
   (1)现阶段,初中学校的覆盖人口宜在3万人左右。办学规模,平原地区初中一般应达到24个班,在校生1200人左右;山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班,在校生600人左右。考虑到农村初中在“十五”期间处于学生高峰平台,学龄人口变化不大,各地对现有初中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撤并普通初中,要巩固和适度地发展初中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可容性,最大限度地利用初中周边闲置的教育资源和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后闲置的社会资源,保证初中入学高峰的平稳过渡,同时避免高峰期过后的资源浪费。对规划保留的初中,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满足学生学习、食宿、活动、实践的需要。
   (2)“十五”过后,初中生源将逐步减少,各地要对覆盖人口不足、办学规模过小的学校逐步予以撤销。撤销的学校可改办咸中心小学。
   (3)2010年前后,初中生源将大幅度萎缩,各县市要统筹规划,注重对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初中学校建设,为将来初中撤点并校、联乡划片办学奠定基础。
   (4)扩大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带动撤点、合班、并校,使中小学布点相对集中,达到资源配置集约化。各县(市)区可在城区进行学区建设试点,然后逐步推开。
   3、关于高中布局调整
   各地要根据省“2010年前后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合理规划高中布局c在布局调整中,要合理配置现有资源,走内涵工发展的道路,努力创造条件,增强高中招生能力。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发展高中。经过规划,确需新建高中应设在县(市)城关地区。在高中教育发展上,要实现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统一规划,协调发展。要建立政府投入、受教育者适当分担、积极吸收社会资金的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中教育投入体制,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力争在“十五’’期间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的60%。
   (二)调整步骤
   1、调查摸底。从现在起到八月上旬,各县(市)区要通过面上调查和定点调查相·结合的形式,摸清乡(镇)中小学布局现状和生源变化趋势、教职工队伍现状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
   2、制定方案。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制订出近期和中长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及年度调整方案。
   3、办好试点。根据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各县(市)区可确定部分乡(镇)先行试点,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4、分步实施。各县(市)区在对调整方案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分年度实施,稳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四、布局调整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地一定要注意解决好调整中和调整后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一)正确处理好集中办学与方便学生入学的矛盾。规划集并保留的学校既要产生规模效益,又要方便学生入学,各地要通过设立寄宿制学校等办法,解决这一矛盾。
   (二)正确处理好条件不足与资产闲置的矛盾。非保留学校的图书、仪器等动产应随学生一起全部充实到集并学校;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应主要用于发展幼儿教育、成人教育,也可作为教师住房、中小学勤工俭学基地、校外教育活动基地。确系无利用必要的,可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资产置换,用于保留学校的建设,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考虑到2010年以后小学生源将有一个回升的时期,相应地,15年以后初中将处于二次高峰平台,各地在进行调整的过程中,还要为今后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留有余地,避免出现先撤后建的现象。
   (三)正确处理好教师不足与人员富余的矛盾。各地要通过调整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师在区域、学段、学科之间的结构。通过教师工资、教师队伍管理全县统筹,促使教职工的合理流动和合理分布。同时,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用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未聘人员的转岗分流和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教职工的余缺调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妥善安排。农村中小学人员编制总额,待国家新的配编标准颁布后重新核定。有食宿生的学校可按一定的师生比例适当增加职工配编。乡镇教管会(站)每站按3一5人的标准配备,乡镇人口在8万人以上的可适当增加l一2人。教管会(站)在县乡机构改革中要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履行其职能。
   (四)正确处理好撤点并校与建设投入的矛盾。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提高教育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为中小学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用经费和建设资金,使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确需进行危房改造的学校,要根据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办法,按程序审批后向农民收取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资金。鉴于目前政府经费困难,农民收入有限,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学校建设的实际,各地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可实行多渠道融资,除政府拨款外,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引进民办私立、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学校等多种办学模式,作为政府办学的补充,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国有国办学校,也要积极探索学校建设投资多元化途径,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发展繁荣基础教育事业。

  五、组织领导
   中小学布局调整既是全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也是各级政府义义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为组长的中小学布局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协调和实施,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所辖乡(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对布局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布局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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