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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18 生效日期: 2004-10-18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法[2004]706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本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的通知》(沪司发法宣(2004)30号)要求,我局将分批、分阶段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参加上海东方法治网校的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学法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领导干部网上学法领导小组,王龙兴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葛美君、衣承东、谢敏强三位副局长担任,局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上海东方法治网校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校(以下简称药监分校)第一批正式学员为各分局、局机关及稽查大队处级领导干部(具体用户名见附件,密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各人信箱)。本系统其他干部可以“游客”身份进入网校学习。
  三、上海东方法治网校的网址为http://www.dffzwx.com/。学员以指定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网校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网校首页之使用指南。
  四、药监分校管理员为局政策法规处陈晋华(联系电话:63855666-216),学员在网校学习过程中如遇到任何有关网校使用方面的问题可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请各有关部门充分重视此项活动,将网上学法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来抓,持之以恒,不断积累,提高药监干部的法律素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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