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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1 生效日期: 2005-06-01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5〕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拟订的《山西省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一日


山西省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省地处黄土高原,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山多川少,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境内沟谷发育,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强烈,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加之矿山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强烈,造成了多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其中由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山体滑移、滑坡、水源枯竭等矿区地质灾害尤其严重,已影响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2004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81起,其中地面塌陷与地裂缝40起,崩塌10起,滑坡28起,泥石流3起。有6起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死亡33人,直接经济损失5478万元。
  2004年,导致我省发生严重人员伤亡事件的地质灾害以黄土崩塌和滑坡为主。临汾市蒲县荆坡村黄土崩塌毁房死亡16人,伤1人,是我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地质灾害伤亡事件;运城河津市北里村土体崩塌6名小学生死亡;吕梁离石市黄眼村黄土滑坡死亡4人,伤3人;大同灵丘县落水河乡滑坡地质灾害死3人,伤1人。
  由于采矿强度的增大,矿山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采矿造成的纠纷事件也随之增多,影响社会稳定。此外,受筑路与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影响,公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04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成功预报了5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26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506.8万元。

  二、2005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的分析,个别地区今年地质灾害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一)2005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今年下半年我省降水趋势如下:
  6月:全省降水量30-75毫米不等,大同市、运城市略偏多,其余各市接近常年至偏少3成。
  7月:全省降水量90-170毫米,长治市、晋城市、太原市东部、晋中市东山南部略偏少,其余接近常年至偏多。
  8月:全省大部降水量70-160毫米,北中部大部接近常年至略偏多,南部接近常年至偏少。
  9月:全省降水量40-70毫米,晋城市略偏多,其余各市略偏少至偏少。
  10月:全省降水量15-40毫米,北部大部、晋城市接近常年,其余各市略偏少。
  从空间和时间上的降雨分布趋势看,我省多雨时段主要集中在7、8月份,多数地区降雨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丘陵山区(特别是黄土丘陵山区)及矿区极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发生,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分布区域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特点和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为主。
  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黄土集中分布的吕梁山以西黄土高原区、偏关到乡宁、吉县一带;太行山、中条山区及周边黄土丘陵区;各大盆地与山间盆地的边缘;汾河、滹沱河、清漳河、浊漳河、偏关河等河流流经的狭谷段;铁路、公路穿过山区进行人工切坡的地段等。
  2、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生崩塌、滑坡的地区往往也容易发生泥石流,各地应在上述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地区通过调查确定泥石流危险区。泥石流活动具有周期复活性的特点,当松散固体物补给快并且有充足的水源时,泥石流往往在同一地区反复发生,所以发生过泥石流的地区如:太原西山地区、中条山南麓、清漳河、浊漳河流域等地段要特别注意防止泥石流的再度发生。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往往与地震有着密切的联系,岩土体在地震力的作用下,结构疏松,在降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S'形纵贯山西的汾渭裂谷系就是一个著名的地震带,据分析预测,晋冀蒙接壤地区的天镇、阳高为可能发生5-6级地震的危险区,临汾盆地为可能发生地震的注意区。因此上述地区的山区应特别注意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与地震可能有关联的地质灾害的发生。
  3、地裂缝分布区:地裂缝(采矿裂缝除外)主要分布于大同、晋中、晋南等地,构成著名的汾渭地裂缝系,地裂缝断续分布于从运城到大同的盆地中。地裂缝的成因除断裂活动外,还与开采地下水及黄土湿陷性有关。目前,全省有近40个县(市)发育有地裂缝,大同市的平原区、天镇、阳高等地,太原市清徐,晋中市的榆次王湖、祁县、太谷、平遥,临汾市的襄汾、洪洞、翼城、侯马、曲沃等地均有分布,运城市的多数县(市)分布有地裂缝,占全省地裂缝总数的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峨嵋岭、栲栳塬黄土台地、黄河和汾河高阶地等处。危害较大的地裂缝有太原清徐地裂缝、榆次王湖地裂缝、大同平原区地裂缝、万荣薛店地裂缝、运城半坡地裂缝、绛县电厂地裂缝等。
  4、矿区地质灾害防范区:地面塌陷分岩溶塌陷与非岩溶塌陷,岩溶塌陷在山西危害较大的是矿区的陷落柱即无煤柱;非岩溶塌陷包括采空塌陷、黄土陷穴、人工洞穴塌陷等。近年来省城太原发生多起人防工程塌陷,如1999年3月22日,山西省商业干部管理学校操场塌陷,47名学生掉入,3人死亡;同年8月9日太原市区突降暴雨,发生12处塌陷,死亡4人,经济损失巨大;2003年1月7日太钢25宿舍区发生地面塌陷,楼房垮塌,居民180户,500多人无家可归。人防办应组织开展全面的人防工程稳定性调查评价,划定不稳定地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在我省,危害最大的是采空塌陷,特别是采煤塌陷。大同、宁武、河东、西山、霍西、沁水六大煤田地区,分布与之相当的铝土矿区,中条山铜矿区,临汾铁矿区、繁峙金矿区以及各类建材矿区等都是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防的重点。大同煤田地区应重点预防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山阴县的矿区。宁武煤田应重点预防轩岗矿区、阳方口矿区、平朔矿区。河东煤田重点预防河曲、保德、柳林矿区。西山煤田重点预防万柏林区、古交市等地的矿区。霍西煤田重点预防汾西矿务局、霍州矿务局、孝义市、介休市等地的矿区。沁水煤田重点预防阳泉矿务局、潞安矿务局、晋城矿务局等地的矿区。中条山南麓的垣曲、平陆、芮城等地的矿区。
  上述矿区除注意预防由于采矿引起的塌陷、裂缝、山体开裂、滑移、滑坡等灾害外,还应注意预防煤矸石、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引发泥石流,特别是在地形复杂、受采矿影响的山区,更应密切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新设立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根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程度。老矿山企业要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并进行有效的监测,制定防灾预案,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重要交通干线的防灾重点
  保证汛期交通安全对全省经济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路段的防灾工作:
  1、太旧路阳泉段:重点防护人工边坡较陡的地段、经过采空区的地段。
  2、大运高速公路雁门关段、灵石霍州段,大运路的灵石段、宁武原平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与滑坡。
  3、石太铁路平定、阳泉段,南同蒲铁路灵石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
  4、太焦铁路经过的太谷红崖、牛晶坪地段、武乡、沁县山间盆地边缘地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
  5、其它交通干线经过矿区的地段,注意防范采空塌陷、地面下沉等地质灾害。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范堆相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茂设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怀文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康有全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廉兴有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 润 省交通厅副厅长
  郝培亮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潘军峰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田义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高勇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马双柱 省林业厅副厅长
  兰光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关存先 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景呈国 省地震局副局长
  张洪涛 省气象局副局长
  李成先 省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张春亮 省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世刚 省建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康有全(兼)。
  各地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使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宣传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加快健全和充分发挥省、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应急抢险机制,及时指导基层防灾减灾。
  (三)认真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进一步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拟订本行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切实加强汛前地质灾害巡查和汛期防灾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各地要切实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认真填写和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形成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乡镇、单位、监测点应建立责任制,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五)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尤其要保证日常监测资金的落实,并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和治理工作。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进程。
  (六)努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已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各地要在注意收听收看预报节目的同时,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规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附件:山西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措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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