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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05 生效日期: 2003-11-05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发(2003)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南宁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单位。根据《南宁市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技部《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南宁市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本市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行政府组织、企业投入、中介参与的组织方式,采取有力措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技术集成、联合推动,把“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以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为载体,推进南宁市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南宁市的整体竞争能力,应对入世挑战,促进南宁市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实施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国强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郑军健副市长、陈刚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傅隆政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科技局古培康副局长、王永超副局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云清副局长担任,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4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长:周学军(市科技局助理调研员)、苏骏(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
  职责:负责内、外联络,活动安排;有关文秘、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及其它相关事宜;对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
  2、专家组
  组长:黄义文(市质监局调研员)、兰建东(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经委、市计委等。
  职责:研究提出4个技术标准研究试点专项的工作目标、内容和具体任务;组织、策划、构造各专项的实施项目,提出项目指南;对项目进行评估、咨询和指导等。
  专家组分设4个专项专家小组:即甘蔗种植与蔗糖技术标准专项专家小组;木薯种植与木薯淀粉深加工技术标准专项专家小组;亚热带水果种植与贮运技术标准专项专家小组;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标准专项专家小组。每个专项专家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在广西区内外选聘。
  3、项目组
  组长:古培康(市科技局副局长)、曾云清(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等。
  职责:选择和落实试点项目,对技术标准研究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跟踪反馈技术标准研究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各项目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实施做好服务。
  项目组下设4个专项管理小组,即甘蔗种植与蔗糖技术标准专项管理小组;木薯种植与木薯淀粉深加工技术标准专项管理小组;亚热带水果种植与贮运技术标准专项管理小组;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标准专项管理小组。
  专项管理小组分别负责各专项项目管理工作。
  4、人才培训组
  组长:赵红明(市人事局副局长)、苏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
  成员单位:市人事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
  职责: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建设南宁市技术标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技术标准知识培训与普及等。
  5、政策法规
  组长:黄 涛(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周异助(市计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计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法制办、市经委、市农业局等。
  职责:研究制订推动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开展和南宁市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配套性政策、措施等。
  6、宣传组
  组长:谭 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韦仁秋(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成员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南宁晚报社、南宁电视台、南宁广播电台,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
  职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编发简报及建设网站等。
  (三)成立南宁市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
  主任委员: 矫云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赵景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科技部专项试点南宁市联络专家)
  委员:裘庆军(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信息部主任)
  房 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总工程师)
  苏湘群(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何 东(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职责:对试点工作进行总体评估、咨询、指导等。

  三、主要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技术标准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综合报道,为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负责试点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的整体推动,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组织下达和管理有关试点科研项目等。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参与试点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的总体推动;负责全市技术标准研究、检测、咨询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及技术标准科普宣传,有关配套政策法规研究,为企业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提供指导;参与有关项目管理;负责有关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申报工作。
  (四)市财政局:确保试点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五)市经委:负责组织企业参加试点工作;在企业中开展技术标准战略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参与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工作的有关配套政策。
  (六)市计委:负责组织全市技术标准战略及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开展重要技术标准实施保障体系建设等。
  (七)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参与有关农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政策措施等。
  (八)市外经贸局:配合开展我市对外贸易中主要产品技术贸易性措施机制建设工作等。
  (九)市人事局:负责技术标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十)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系列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十一)市委政研室:开展促进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和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研究,为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等。
  (十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技术标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等。

  四、主要任务分解
  主要内容实施单位时间
  1 、建立甘蔗种植系列标准和技术规程 南糖股份、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广西大学等 2003.9-2005.6
  2 、制定《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国家标准 区质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2003.9-2004.7
  3 、“国家食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 区质监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03.9-2005.12
  4、 调研我国糖产品质量现状,提出国家标准修订意见 南糖股份、广西大学、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区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西检验检疫局等 2003.10-2004.7
  5 、蔗糖深加工产品技术标准研制 南宁化工研究院、广西大学、广西科学院、广西检验检疫局等 20003.10-2005.6
  6 、建立蔗糖产品技术标准示范基地 南糖股份等 2003.11-2005.7
  7 、木薯良种高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研制 市农业局、质监局、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武鸣县科技局等 2003.10-2004.12
  8、 建立木薯变性淀粉产品技术标准体系 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公司广西大学、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南宁木薯开发研究中心 2003.10-2005.12
  9 、建立木薯变性淀粉产品技术标准示范基地 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公司广西大学等 2003.11-2005.7
  10 、建立木薯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 武鸣县、市农业局、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公司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2003.10-2005.6
  11、 建立香蕉标准化种植基地 大热门香蕉种植有限公司、永新区、武鸣县 2003.10-2005.6
  12、 建立龙眼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 武鸣县、南宁市植保植检站 2003.10-2005.6
  13、 建立无核?柑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 城北区、南宁市植保植检站 2004.6-2005.10
  14 、建立香蕉、龙眼、无核碰柑的栽培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 市农业局、质监局、南宁市植保植检站、大热门香蕉种植有限公司、武鸣县、城北区 2003.10-2004.12
  15 、建立农产品(水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南宁市植保植检站 2003.10-2004.12
  16 、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标准化规程示范基地 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国防科大、信息产业部通信研究所、摩托罗拉公司、西门子公司等 2003.10-2005.6
  17 、技术标准情报研究机构资源整合及技术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区质监局、广西检验检疫局、广西标准情报研究所、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03.10-2004.12
  18 、产品质量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西检验检疫局、广西大学、广西轻工研究院等 2003.10-2005.6
  19 、技术标准人才工程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广西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 2003.10-2005.6
  20 、技术标准配套政策和监管体系 市委政研室、市计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法制办 2003.10-2004.2
  21 、主要产品进出口贸易技术标准预警机制 广西标准情报研究所、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市外经贸局、广西检验检疫局 2003.10-2004.6
  22 、技术标准知识宣传与普及 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 2003.10-2005.12

  五、计划进度
  (一)2003年7月—2004年6月,全面启动技术标准试点工作
  完善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及工作机构,组织、确定启动技术标准研究科研项目,出台实施技术标准试点工作政策,组建技术标准研发、检测、信息咨询和人才培养四大体系平台。主要工作:
  1、完善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南宁市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和专家组。(2003年7月-2003年10月)
  2、开展四个产业或工程项目技术标准体系的调研和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工作,组织专家论证,确立研究重点。(2003年11-12月)
  3、招标实施第一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科研项目。(2003年10-11月)
  4、开展南宁市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工作,拟定南宁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相关政策。(2003年9月-2004年6月)
  5、编制南宁市现代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技术标准体系表。(2003年8-12月)
  6、建立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03年7月-2004年6月)。
  7、开展蔗糖、木薯淀粉产品标准各项指标的分析研究与检测技术研究。(2003年8月-2004年6月)
  8、开展四个技术标准示范基地建设。(2003年11月-2004年6月)
  9、初步建立技术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公共检测服务体系、技术标准咨询服务机制,进出口贸易技术标准预警机制(2003年11月-2004年6月)
  10、招标实施第二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科研项目。(2004年3月)
  11、开展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2003年7月-2004年6月)
  12、阶段性总结试点工作,迎接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的认定考核。(2004年6月)
  (二)2004年7月—2005年6月,深入开展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
  深入实施技术标准试点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技术标准示范企业工程。主要工作:
  1、实施第三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科研项目。(2004年7月)
  2、深入开展蔗糖产品、变性淀粉产品、亚热带水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标准化规程示范基地建设。(2004年7月—2005年6月)。
  3、建设相关产业产品技术标准数据库。(2004年7月-2005年6月)
  4、继续建设技术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完善技术贸易技术标准咨询服务机制。(时间2004年7月-2005年9月)
  5、收集整理技术标准试点工作技术资料,编制相关标准和完善技术规程。(2004年9-12月)
  6、开展相关研究成果申报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工作。(2004年12月-2005年6月)
  7、开展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2004年7月—2005年6月)
  (三)2005年7月—2005年12月,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总结验收和宣传推广
  对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整理材料,迎接国家科技部检查验收。主要工作:
  1、总结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2005年8-10月)
  2、整理工作材料,迎接国家科技部检查验收。(2005年10-12月)。
  3、表彰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2005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地方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实施试点工作的有关部门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工作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部门)要分别落实2名同志(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作为各工作组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和全市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联络、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组提出的各项工作。
  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落实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暂设在市科技局内,联系电话:5533812。传真电话:5533822)
  有关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地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县(区)的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
  (二)保证经费
  市财政安排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工作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提出;项目经费为600万元,按年度拨付。市科技局在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科技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和实施的科技投入。
  (三)科技支撑
  把技术标准工作纳入市科技计划、质监工作和相关科技工作中。要有效地利用好包括我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资源集成,把现有科技计划资源作为技术标准工作良好的基础平台。要通过科技开发、技术创新以及实施标准化等手段促进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力。
  (四)战略联动
  推进“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的联动实施。要切实加强三大战略之间的联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要加强与专利战略的有机结合。要把培养技术标准专业人才、国际化人才纳入到人才战略中进行规划,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培养更多的技术标准高层次人才。
  (五)政策引导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和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六)重点扶持
  争取设立技术标准政策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和扶持国际先进标准、国家标准的研制、升级项目;支持率先采用先进技术标准的市新产品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技术标准应用推广示范基地的建设等项目。市科技、经济管理部门对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国家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的项目,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要予以重点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
  (七)突出主体
  大力培育企业成为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的主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鼓励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组建各种形式的相关技术标准企业联盟,进一步引导形成相关技术标准产业联盟;对在技术标准研制中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在资金、标准转化、进出口产品税收减免等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培育和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标准研制和实施的主体。
  (八)加强宣传
  加大对技术标准战略的宣传力度。市、县(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把技术标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技术标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加强在标准研制、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方面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扩大技术标准的普及与宣传面;组织利用好“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增加论坛、学术交流、公众普及等不同层面的相关内容,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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