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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太原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太原市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太原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参加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的通知》要求和2005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我市与天津、华北地区以及其他省、市的经贸合作与交流,我市将组团参加首届中国天津经济合作与投资洽谈会暨第十二届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津洽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津洽会”概述:
  (一)举办单位、时间、地点
  本届“津洽会”由天津市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商务部特别支持;中国贸促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协办;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承办。
  时 间:2005年4月17日至22日
  地 点: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二号馆一层A厅(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
  (二)会议概况:
  本届“津洽会”以“实施大经贸战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为主题,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扩大交流、促进合作、联合发展”的办会宗旨,面向国内外推出招商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产权交易项目、科技合作与转让项目等,进行现场展示、推介、交流、洽谈;组织名优特新商品参展,促进流通、活跃市场,引导消费。大会将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到会参加商品展示交易,还将邀请东北亚、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客商以及跨国集团、跨国连锁采购商参会。会议规模大约5万人。
  大会展览馆设置投资洽谈馆(内设项目洽谈和项目、产品展示)和商品交易馆(内设境外企业展区、服装展区、家电展区、食品展区以及外省、市综合展区),总规模设有2300个展位。

  二、我市组团参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施大经贸发展战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围绕我市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突出工业园区招商和特色招商,以多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多种形式的投资贸易促进活动为重点,适时推出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展示名、优、新、特地方商品,促进投资、贸易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这次参会以小分队方式组织,重点组织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工业园区等区内企业,以及农业局、部分县(市、区)所属有代表性的企业参会。主要任务是扩大太原对外宣传与展示。一是通过举办太原市投资环境说明会,大力宣传我市投资环境,推介重点企业、重点招商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突出高新、经济、民营、不锈钢园区配套项目招商和特色招商;二是组织我市地方商品、农副产品、名优新特产品进行展示,扩大对内对外贸易合作;三是推出一批产权交易、转让项目,吸引国内外客商参股并购,重点推进国有企业的嫁接改造;四是广交朋友,结识客户,力争投资、贸易取得实质性成果;五是由太原、天津商务部门签署“两市商务合作备忘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代表团组织机构如下:
  团长:荣彤(副市长)
  常务副团长:黄宝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副团长:王世瑛(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晓进(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贵宝(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郎新生(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熊斌(民营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正庭(不锈钢工业园区副主任)
  秘书长:王晓进(兼)
  代表团下设会务组、项目组和交易组。
  会务组
  组长:王晓进(兼)
  副组长:杨桂梅(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
  姬国兴(市商务局计财处处长)
  成员:崔志远(市商务局外企处处长)
  张林虹(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潘侠(市政府秘书三处副处长)
  孔祥明(市政府秘书)
  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随团采访报道。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组织、协调太原市代表团参会各项活动,代表团与会人员在天津的食宿、交通、安全等工作,与大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负责会场租赁、布置及“津洽会”有关领导、客商、驻津新闻记者的邀请,申请落实代表团参会经费,收集、汇总代表团成果,进行参会活动宣传报道,起草代表团参会总结材料。
  项目组
  组长:王世瑛(兼)
  副组长:郑林(市商务局外资处处长)
  席志温(市发改委外资处处长)
  成员:丁毅(市商务局外经处处长)
  韩东来(市国资委改革处处长)
  刘德勇(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招商局局长)
  许芳(经济区管委会招商二局副局长)
  甄渊(民营区管委会经发处处长)
  郭宏强(不锈钢园区招商部部长)
  各县(市、区)发改局(招商局、经贸局)、招商部门的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境外投资、产权交易项目的对外发布、组织洽谈、签约,洽谈展区展位的申请和组织布展;负责组织投资环境说明会及起草有关材料,统计上报洽谈成交项目,组织落实参会项目单位和人员。
  交易组
  组长:王晓进(兼)
  副组长:刘素红(市农业局外经处处长)
  丁毅(市商务局外经处处长)
  成员:张剑利(市商务局外资处副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我市名、优、新、特地方商品、农副产品展示,征集展品、组织发运、商品交易展区布展;负责商品交易额统计上报,组织落实参展企业、人员。

  五、展位安排
  太原代表团向大会组委会申请展位3个,其中投资洽谈展位1个,商品交易展位2个。市政府为支持企业,统一承担展位费用和布展费用,由市商务局统筹组织布展。每个展位5300元,共计15900元,布展费25000元,总计40900元,由市财政局审核拔付。

  六、工作分工
  太原代表团组团工作由市商务局总牵头负责。市商务局负责推荐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市国资委负责推荐产权交易、转让项目;市农业局负责推荐农业招商项目和农副产品展示;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负责推荐园区招商项目;各县(市、区)负责推荐各自招商项目和有代表性企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参会招商项目和展示商品的审定及组织洽谈交易。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我市近年来首次组团参加“津洽会”,目的旨在开拓、探索华北地区新的招商、贸易市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筛选参会项目和参展商品。特别是各开发区和不锈钢园区要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准备拟在投资环境说明会上对外发布的专题材料,突出园区工业项目招商和特色项目招商,带动我市招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认真筛选上报参会项目和参展商品。各单位在项目筛选上,要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目标,注重选择以不锈钢加工为主的金属材料及其制品业、装备制造业、化工、医药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等传统产业新型化项目;旅游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材料环保产业、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规模化项目;也应选择一批产权交易、转让项目,实行跨地区资产重组和企业并购。所选定的项目,应具有一定规模和高科技含量,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
  在商品的选定上,要集中展示反映我市名、优、新、特地方商品,以高新技术、高效节能、新型环保、资源节约等产品为重点,能够体现代表太原工业、农业、商业、乡镇企业的水平。
  (三)抓紧做好参会、参展报名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鉴于此次组团参会时间较紧,又正值我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合理调整学习、工作时间,做到学习培训、业务工作两不误,抓紧落实参会、
  参展企业和人员。在3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参会单位将参会项目、参展商品、参加人员清单(名单)报市商务局外资处。
  联系电话:20208674221192
  联系传真:42215704223500
  联系人:郑林13834601325(手机)张剑利

  八、组团工作进度安排
  3月下旬:印发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布置。会务组完成代表团经费申请;项目组、交易组完成参会项目、参展商品、参加人员摸底汇总,洽谈交易展位总体设计工作;会务组前期工作人员赴津联系落实代表团食宿、交通及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4月5日:项目组完成参会项目、人员汇总,编印太原代表团秩序册。
  4月10日:项目组完成投资环境说明会有关材料的起草、审定工作。
  4月12日:会务组完成代表团参会人员赴津车票、住宿、驻地交通等准备工作。
  4月13日:代表团前期工作人员抵津,展品全部运达,进行前期工作联络及展位布展联络。 4月14日-16日:完成展位布展。
  4月17日:代表团全体人员抵津。
  4月18日-22日:投资贸易洽谈交易活动。
  4月23日:展位撤展,代表团人员陆续返并。

  九、经费及其他
  (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参会。代表团领导及工作人员中属于市财政拔款的,由会务组提出具体人员名单,报市财政拔付后集中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缴纳展位费用、布展费用、会议资料印刷、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市领导会见客商、邀请外商及驻津记者、举行洽谈(交易)成果签约仪式、项目资料托运以及参会人员往返车票、食宿、在津交通等费用的开支。由市商务局提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拔付。
  (二)非市财政拔款单位,参会人员费用一律由本单位自理。为确保参会人员安全和统一管理,代表团采取集中食宿、集中参会的方式,任何单位不得单独住宿。由市商务局统一收取会务费,按实际费用开支集中、公开、透明管理使用。
  (三)各单位印制的招商项目资料,自行安排托运,费用自理。有关参展单位的展示商品,务于4月5日前与市商务局外资处联系,统一组织协调发运。展品运输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担。
  (四)参会会务费标准、报到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由市商务局落实后另行通知。

市商务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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