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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4 生效日期: 2004-08-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4]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八月十四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三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变增长方式上来,放到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上来,放到做好加快自身发展和主动服务全国这两篇文章上来,巩固宏观调控成效,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1、大力推进研发、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投资、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完成并颁布新科技“十八条”政策。
  3、启动实施科教兴市首批重大项目,做好第二批重大项目招标准备工作。完成一批科教兴市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4、完善《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完成《上海市人才白皮书》编制工作,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制度改革。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完成“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工作。完成“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起草“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制定推进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意见和各行业具体行动方案。完成《上海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长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
  2、政策。研究制定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今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要点。制定《上海市市级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研究洋山深水港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政策。
  3、法制。巩固提高文化领域综合执法,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从食品卫生管理领域着手,探索试行经济领域某些方面的综合执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新增就业岗位计划,鼓励自主创业。继续推进“万人就业项目”,以区县为主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5、物价。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做好粮食、重要能源、原材料价格的监测和监管工作。出台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办法,执行夏季季节性电价,做好诊疗费调整工作。开展教育收费、房地产中介市场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6、人口。开展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试点工作,完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制度和治安防控机制。扩大居住证制度的试点工作,推进人口属地化管理。

  三、产业发展
  1、工业。完成《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制定《发展装备制造业行动纲要》。加快微电子产业基地、化学工业区和精品钢材基地建设,推进长兴岛造船基地、国际汽车城主体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和工业区整合。
  2、金融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具体实施意见,推动燃料油期货上市。落实支持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做好银行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数据中心等金融机构落户工作。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及整治金融票据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
  3、商贸业。编制《上海现代商业发展行动纲要》。深化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和交易平台。加强主副食品市场动态跟踪,确保市场供应正常。做好活鸡交易管理试点工作。
  4、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加大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实施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和管理,推行“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实施《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严格控制动拆迁总量,全年居民动拆迁量控制在6万户左右。
  5、旅游业。组织好上海旅游节,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在沪举办的准备工作。
  6、郊区“三个集中”。提出加强区县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区县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做好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启动粮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提出本市滩涂开发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7、信息化建设。制定支持上海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的政策措施。实施国家关于人口、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交换试点项目,运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管理系统。加快政务外网基础网络平台建设。启动来沪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及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工作。

  四、对内对外开放
  1、浦东开发开放。推进实施“聚焦张江”战略,加快软件园三期、集电港B区、生物医药基地西区、银行卡产业园建设。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微电子产业链、跨国公司采购中心、现代物流等方面的调研,推进新加坡特许半导体等项目的落户签约。
  2、外贸出口。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扩大高新技术、机电、软件等产品出口。推进铁路上海站等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落实,加快“大通关”电子平台建设,扩大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联网管理试点。办好跨国采购洽谈会。落实《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大中型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的支持力度。
  3、利用外资。继续推进对重点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强化大项目协调机制,争取更多大项目落户。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深入推进CEPA框架下的8个领域沪港经贸合作。
  4、国内合作。推进市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筹备长江三角洲协调会第五次会议和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1、重大工程。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滚动计划的研究工作。全面梳理重大工程开工、建成项目,调整今年重大工程建设计划。做好轨道交通、洋山深水港二期、外高桥港区五期、LNG等项目的催批工作。做好世行贷款APL二期备选项目的深化细化工作。基本建成上海国际赛车场工程(一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主体工程、中环线等项目。
  2、城市规划管理。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年底前编制完成中心城242个单元规划。推进中心城“双增双减”,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加大城市雕塑工作力度。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3、环保。按照“三重三评”的要求,加大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力度。推进苏州河综合整治二期、污水治理三期工程,确保竹园和白龙港两个大型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加大大气环境和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郊区和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延安路景观生态走廊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建设。深化市容环卫综合改革,加强户外广告和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交通。研究综合交通政策,做好交通排堵保畅工作,完善城市交通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轨道交通“四分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公车改革方案。
  5、能源。做好外高桥第三电厂等工程项目的催批工作,推进石洞口燃机、漕泾热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节电节能技术宣传推广。确保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安全。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步伐。
  6、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编制完成《上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进综合减灾信息基础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开通应急联动中心信息系统。
  7、世博会筹办。完成世博会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修改世博会行动纲要。上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推进世博会规划范围内企业搬迁调整工作。启动“世博科技”专项计划,制定世博人才开发计划。推进会徽、会标征集、评审工作。
  8、季节性工作。落实电力、供水迎峰度夏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严肃查处拆除损坏防汛墙等严重危及防汛安全的行为,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夏秋季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六、社会发展
  1、科技。研究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推进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工程(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前期工作。启动“863”软件孵化基地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筹建实验动物、模式生物技术服务平台和上海市药物代谢研究中心。筹备首届世界工程师大会。出台《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科技型企业专利试点。
  2、教育。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继续推进杨浦知识创新园区、闵行紫竹科教园区、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制定《上海市青少年发展规划》,加强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安排好学生假期活动。开好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3、卫生。推进实施本市公共卫生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各区县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上海市社区全科医生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WHO西太区55届会议承办工作。
  4、文化。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搞好上海文化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大力推进2004年度本市精品工程建设。做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准备工作。继续做好中法互办文化年的有关工作。推进音像制品分销行业协会、文化娱乐业协会、网吧协会的组建工作。
  5、体育。完成上海市社区公共运动场总体规划,建成20个社区市民健康体质监测站。全力以赴迎战雅典奥运会。组织好F1世界锦标赛中国站、F1摩托艇锦标赛上海站比赛。加强国际龙舟赛和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NBA季前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筹备工作。
  6、民政。深化“分类施保”,进一步完善以低保为核心的各类救助政策。以高龄老人、不能自理老人和独居老人为重点,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保障。完善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
  7、监察。继续加强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和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8、稳定。着力做好老百姓关心的动拆迁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大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七、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
  1、国资与国企改革。深化国有控股公司改革,启动仪电控股公司转型改革,完成电科所改制和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改制企业下放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指导意见(试行)》,并选择部分单位试点。推进任期制和契约管理,探索要素参与分配的长效激励措施。启动稽查中心,健全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
  2、社保改革。做好工伤保险、家政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出台实施工作。完善、调整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覆盖面。继续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完善小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启动实施医保综合减负办法。
  3、“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市级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改革,加快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社区的综合改革试点,抓紧实施市民社区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降低药价、优化服务、购买补偿的新机制。正式启动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完成第6批定点药店扩展工作。启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准入相关工作。
  4、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抓紧清理本市行政许可规定,搞好清理后有关工作的衔接。推进浦东新区、长宁区和闵行区的审改试点,落实嘉定、青浦、松江三个试点园区审改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三公”部门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议。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和土地招投标等方面使用信用产品的制度安排。编制《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及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标准。加快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平台和上海诚信网一期建设。筹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举办“诚信活动月”活动。
  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建筑装潢材料市场、汽车市场,规范中介服务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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