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发[20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0年度市政府对市直43个政府部门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年来,绝大多数责任单位对实施目标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并将指标层层分解,形成了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部门按照目标责任制确定的考核指标,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争先创优,奋力开拓,较好地完成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责任目标,有效地推进了政府各项工作。
根据《襄樊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襄政[2000]15号),经43个部门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市政府目标考核专班检查和目标考核办复核,报市政府审定,确定市粮食局、市审计局获目标考核一等奖,市劳动局、市经委、市教委、市监察局获目标考核二等奖,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外经委、市计生委、市体委、市土地局获目标考核三等奖。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上述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风险抵押金100%、80%、60%的奖励。
根据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2001年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相关部门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目标责任制作为衡量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志,作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希望受表彰的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团结拼搏、争创一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以创新的思维、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措施,确保目标责任制的完成,为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