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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1 生效日期: 2005-01-11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春节将至,省人大、政协两会也即将召开,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市社会、政治环境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欢乐祥和,现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指示精神和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抓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要求,狠抓落实,要把各项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科学分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个环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按照各自所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厂矿,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督查检查。督查检查采取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和跟踪回查的方式。对查出的隐患,一抓到底,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时间、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有经营意识,更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企业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改革、重组中绝不能削弱安全管理,而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防范监控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每个企业都要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切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监管不到位,或有渎职、失职行为的人员和机关,也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两节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煤矿安全检查。春节期间,特别是在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煤炭价格连续攀升的情况下,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加大对非法私开矿井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二是要加强对高瓦斯煤矿“一通三防”的监控,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方针,严禁超通风能力、超批准能力、超工时、超定员、超界层突击生产。针对冬春交替季节容易发生瓦斯事故的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瓦斯的防治,坚决防止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搞好全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安排意见》(晋市政办[2004]145号)认真开展“六查”。四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4]14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未进行安全审核评价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的通知》(晋市政办电[2004]97号)和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全市部分停产矿井整治情况汇报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晋市煤整顿办发[2004]40号)全市确定的未进行安全审核评价和需经停产整顿才能达到安全生产许可的161矿,各县(市、区)必须逐矿下达停产通知书,确保真停真改,绝不允许以整治为名擅自组织生产,一经发现,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2004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92%和93%。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影响全市安全工作的重要因素。当前已进入春运高峰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各级公安、交通、铁路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坚决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做好人员密集的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两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公众聚集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要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各类旅游景点要根据规定的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采取各种措施,使广大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游客发生危险行为,确保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安全运行。
  (四)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检查。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摊点,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严厉查处私自藏匿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
  两节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值班和事故报警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并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生产矿井,矿长要坚守工作岗位,每班必须有一名矿领导跟班带班,否则,矿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各企业在接到突发情况和事故报告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两节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外出、脱岗和玩忽职守。对因采取措施不及时、不得力而延误时机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于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于2005年2月底前将节日期间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情况一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OO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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