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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庆祝2003年教师节活动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6 生效日期: 2003-08-2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梧政办发[2003]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庆祝2003年教师节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庆祝2003年教师节活动的意见
  市教育局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19个教师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教师更好地为党的教育事业奋斗,促进我市经济的提速发展。现就今年教师节期间我市庆祝活动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师节前后,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要围绕科教兴市、尊师重教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我市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的经验和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

  二、9月9日上午,在市文化中心召开教师节表彰会,表彰一批市级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各县(市)、区也应表彰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师风的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三、9月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市区教师代表座谈会,市领导与市区大、中、小学,技工学校及幼儿园代表座谈。各级人民政府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慰问教师活动。

  四、市教育局要做好核发教龄满25年的女教师和教龄满30年的男教师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的工作。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师节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职业意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改造世界观,正确认识自我价值,以实际行动庆祝第19个教师节。

  六、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同时要鼓励社会各行各业为教师办好事。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要依法严肃查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努力为教师排忧解难。通过教师节活动和长期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七、教师节当天,市云龙公园、北山公园、白云山公园免费对全体教师开放。

  八、各县(市)、区参照本方案,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安排庆祝教师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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