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0]123号
襄城,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樊城人民广场为全市市民提供了一个理想的休闲和娱乐场所。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城市客厅”的人民广场,现有的规模、设施、档次己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人民广场进行二期工程建设。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8号)、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省政府令第49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场二期工程建设的实际夕特制定以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做好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完善城市公用设施,提高我市城市品位夕塑造襄樊形象的重点工程,也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满足市民文化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发动工作。樊城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对需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核实房屋权属、面积和结构等级,为拆迁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市土地、房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发布《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和《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实施单位要组织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深入住户宣传政策,逐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安置任务。
二、根据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确定拆迁范围,搞好拆迁补偿工作(一)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拆迁范围为:东起长征路,西至人民路,北起人民公园、大华饭店南侧,南至人民广场通道道路规划红线南侧沿线。(二)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参照《樊城汉江大道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襄政办发(1999)118号)执行。(三)单位公房拆迁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樊城汉江大道公房拆迁补偿范围的通知》 (襄政办发C1999]127号)执行。
三、加强领导,搞好配合,确保完成拆迁任务樊城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樊城区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工商、电信、广播电视、供电、房管、规划,土地。城建、园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服从人民广场二期建设工程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无条件予以支持,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