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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咸宁市邮政信息服务中心信息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03 生效日期: 2000-11-03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字[2000]151号

咸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邮政信息服务中心信息服务费标准的请示》(咸价经字(2000)19号)悉。你市邮政局经批准成立电话信息服务台,这对加强公平竞争、提高同行业的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同意你市邮政局电话信息服务台的电话信息服务费按附表标准执行,请你局接此批复后,通知其按省政府第108号令的规定在实施收费前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并接受年度审验。
附件:咸宁市邮政信息服务收费标准。
  咸宁市邮政信息服务收费标准
  信息编码  项目  收费标准
  185×××  邮政业务咨询.邮件查询.用户投诉热线  免收信息费
  185×××  法制法规.市政市况.居民服务  0.20元/分钟
  185×××  科技园地.文学鉴赏.体育运动.美食.医疗保健  0.40元/分钟
  185×××  文化娱乐.子女教育.婚姻.金融保险  0.60元/分钟
  185×××  生活百科.人生迷宫.文化娱乐.择业就业  0.80元/分钟
  185×××  定时点歌.专家热线  1.00元/分钟
  185×××  高考查分热线  2.00元/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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