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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广西地方铁路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5 生效日期: 2003-07-1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3]220号
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减轻货主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7月20日起,取消广西地方铁路、沿海铁路管区内的货物到达综合服务费。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函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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