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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武当山风景区客运索道紫霄宫南岩宫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19 生效日期: 2000-10-25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字[2000]332号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分别报来的《关于调整武当山景区客运索道票价的报告》(十价房地字(2000)187号)及《关于调整武当山风景区紫宵宫、南岩宫门票价格的请示》(十价经字(2000)1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武当山风景区客运索道票价及紫霄宫、南岩宫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武当山风景区客运索道票价实行淡、旺季价格。淡季索道票价调整为:单程上行45元/张,下行35元/张,双程70元/张;旺季索道票价单程上行50元/张,下行45元/张,双程80元/张。旺季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5月3日,10月1日至4日。其它时间均为淡季。
  二、紫霄宫、南岩宫门票价格由现行5元/张调整为8元/张。
  三、上述价格对学生、团体及军人实行优惠,但优惠幅度不得超过50%。
  四、武当山客运索道票价及各种门票保险费由游客自由选择,不得强制购买。
  五、请你局认真做好调价前的宣传准备工作,以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对擅自越权定价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六、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物价局鄂价经字(1997)3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以上价格自二000年十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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