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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05 生效日期: 2001-10-05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现就公开征集200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0月20日。
  二、内容要求:参与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下述条件:1.必须是全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2.社会效益显著,且一般能在当年完成的。
  三、提出方式:剪下报上的《市委市政府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表》填上参与者认为可行的项目,一表只填一个项目,署明姓名、职业、年龄、联系电话和地址,并在信封右上角写上“邮资总付第003号”,可免贴邮票。10月25日前寄往湖滨北路6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厦门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收,邮编361012;也可以通过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的“信访与民意”网站www.xmxf.gov.cn和电子信箱xxf@public.xm.fj.cn提出建议。市政府网站www.xm.gov.cn也将开辟专栏进行讨论。
  厦门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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