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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交通部《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9 生效日期: 2001-12-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苏交运[2001]85号

各市交通局:
  交通部2001年第7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10月11日正式颁发,并将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1]652号文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为做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好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管理规定》,真正做到正确理解和掌握《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各地统一全面开展《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省厅运管局将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全文刊登《管理规定》),各地要在当地的主要报纸上刊登有关营运驾驶员从业培训的规定和要求,并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中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营运驾驶员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实行从业资格证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自觉遵守和执行《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是近几年来交通部发布的有关行业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之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政管理机构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更要认识到《管理规定》将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驾培行业管理和实行从业资格证制度有着重要指导意义的规章,把《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一抓到底,落到实处。《管理规定》不仅仅是对营运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证制度,而在于通过《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达到强化驾培行业管理工作,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和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目的。各地要充分利用实行驾驶培训学员《结业证书》制度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制度的手段,使多年来没有理顺的驾培行业管理的关系能得到理顺,真正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纳入交通的行业管理。

  三、2002年1-2月份,各地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按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和省厅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从业资格培训单位的认定工作,从事从业资格培训的单位必须是取得省交通厅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的二类以上的培训业户。各地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从业资格培训单位的认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经省厅运管局审核批准后,在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栏注明“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内容,方可从事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凡承担从业资格培训的驾培业户必须按照《管理规定》要求和省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各级驾培管理部门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从业资格培训质量。

  四、2002年2-3月份,各地要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根据考核员的资质条件,认真做好考核员的申报受理和推荐工作,凡申请从事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省厅运管局举办的考核员培训班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省厅运管局核发交通部统一式样的考核员证,考核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按照交通部的要求,《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明年7月1日全部到位。各市要按照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和省厅即将出台的《江苏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已持有《上岗证》或《准驾证》或《从业资格证》以及符合其它规定的营运驾驶员,符合条件的应该直接换证:换证前按规定需要进行考试的,必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予以换证。凡未取得《上岗证》等资格证书,又不符合直接发证条件的营运驾驶员,必须参加从业资格的培训,经考试合格的核发《从业资格证》。在实施从业资格证制度过程中,一定要防止扩大化,严禁强制要求非营运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证》,同时要严禁借过渡期之机,降低要求,突击发证。2002年7月1日前,不得以无《从业资格证》为由,对营运驾驶员进行处罚,否则,按“三乱”严肃查处,并全省通报。

  六、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一律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驾培业户和驾培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多收、乱收。各级驾培管理部门在贯彻实施《管理规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并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与具体的培训业务脱钩,从业资格培训一律由具备资格并经省厅运管局批准的驾培业户承担,从事从业资格考试和管理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经营活动。

  七、《管理规定》以驾培管理部门为主贯彻实施。目前我省运政管理体制不统一,有部分市、县的驾培管理与运管分设为两个独立的部门,希望市、县交通局的领导要加强两个部门工作的协调。分设的驾培管理和运管两个部门的领导要自觉从、大局出发,明确各自的职责,一切为工作着想,主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驾培管理部门要经常主动地与运管部门沟通、运管部门对驾培管理部门的工作也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八、由于实行从业资格证制度涉及面广、影响极大、政策性强,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随时随地解决贯彻实施《管理规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级驾培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做好《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并要充分估计工作的难度和困难。在具体的实施工作中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对贯彻实施工作要考虑周到、全面,并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步骤,一环扣一环,脚踏实地的工作,不拖全省的后腿,圆满地完成《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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