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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江苏省药科学校并入中国药科大学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13 生效日期: 2001-11-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1]149号

省各有关委办厅局中国药科大学:
  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江苏省药科学校并入中国药科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药科学校并入中国药科大学作为中国药科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同时撤销江苏省药科学校建制
  二江苏省药科学校现有人员土地资产债权债务等全部划归中国药科大学由中国药科大学统一调配使用专业设置发展规模等由中国药科大学统筹安排
  三江苏省药科学校经费以2000年预算安排调整数扣除一次性专项后作为上划基数由省财政厅上划给财政部由财政部划转给教育部拨付中国药科大学
  四江苏省药科学校现有在校生由中国药科大学统一管理毕业后由中国药科大学颁发中专文凭
  希望你们切实加强对并校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稳定并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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