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6 生效日期: 2004-09-16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8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对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分工作如下调整:
  一、省政府副秘书长楼小东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旅游、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打击走私、海防与口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省民宗委、外经贸厅、旅游局、外办、侨办、台办,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省侨联、台联、贸促会,各民主党派。领导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分管省政府办公厅涉外处。

  二、省政府副秘书长徐震协助分管副省长处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环境保护、法制、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省民政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环保局、法制办、人防办、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档案局。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社保处。
  其他人员的分工不变。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