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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29 生效日期: 2004-06-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温政办[2004]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51号),确保我市夏季供用电秩序的基本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基本正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温州电业局《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意见
温州市经贸委 温州电业局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今年夏季,我市供用电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温州”的战略部署,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指导各地妥善安排各项供用电工作,确保全社会供用电秩序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重要行业用电,现就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年夏季全市供用电形势分析与预测预计今年夏季我市统调最高负荷需求约280万千瓦,如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统调最高负荷需求可能达到300万千瓦左右。虽然随着瓯海变1号、3号主变的扩建投运,温州电网的受电能力大大增强,但温州电网主要依靠大电网供电,用电量中约90%是向省网购入,而今年浙江电网统调新增机组不多,总体可调出力水平与去年相当,省网分配给我市的用电指标不会有大的增加,最大供电负荷约190万千瓦左右。另外,我市统调小火电约10万千瓦,正常来水情况下全市统调最大水电出力20万千瓦左右。预计今夏用电高峰期温州电网统调最大电力供应约220万千瓦,最大电力缺口60万千瓦以上,平均负荷缺口45万千瓦左右。但以上预测受天气影响变数很大,如遇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地方水电出力下降,防暑降温用电上升,最大电力缺口可能超过80万千瓦,月度最大电量缺口将达3.2亿千瓦时。

  二、做好今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和“保电网、守频率、不超用”的原则,优化电网调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外购电,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应能力。严肃调度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指标用电。加强对统调电厂和地方电厂的协调与管理,最大限度挖掘供电潜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确保重点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特别是城乡居民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得单纯为保当地经济增长而层层保工业用电,挤占居民生活用电指标;要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医院、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要确保农业生产、重要用户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用电。
  (三)分级控制原则。严格执行《温州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各县(市、区)应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负荷,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分解落实负荷控制任务。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大考核力度,加大“今超明还”处罚力度,确保控制任务层层落实。
  (四)公开透明原则。各县(市、区)要制定好错峰限电方案,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五)节约用电原则。各行各业要根据国家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和科学、合理用电活动,切实推进节约用电工作。要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的社会。

  三、今年夏季全市错峰限电方案
  (一)方案分级。
  根据我市电力缺口情况和省下达的分7级错峰计划指标,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将我市统调用电缺口分为7级的错峰限电方案:A方案:错峰限电27万千瓦;
  B方案:错峰限电41万千瓦;
  C方案:错峰限电55万千瓦;
  D方案:错峰限电69万千瓦;
  E方案:错峰限电82万千瓦;
  F方案:错峰限电96万千瓦;
  G方案:错峰限电110万千瓦。
  (二)指标分解。
  根据《温州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季节方案的比例,将7级方案的错峰限电指标对应分解给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落实相应的错峰、避峰和限电负荷。按要求编制好《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全市确保27万千瓦拉电负荷作为最后的手段备用,同时落实好低周减载和事故拉电措施。
  (三)具体措施。
  在各县(市、区)已采取的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的基础上,七月至九月高温高峰时期,实施以下措施压减用电负荷,以减少大面积的拉限电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做到“停机不停线”。
  1.对高能耗的电炉炼钢、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电解铝、电石炉和砖瓦、陶瓷等企业和设备原则上实行季节性停产让电。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先发展产品目录的,在供电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下半夜用电。对列入清理关停目录的10吨及以下小电炉炼钢厂(机械行业生产铸钢件的除外)、年产普碳钢30万吨及以下的普通炼钢厂、32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铁合金电炉等小钢厂,应立即停止供电。利用电炉生产“地条钢”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冶金企业的其他用电也必须承担压负荷和避峰让电的义务。
  2.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各县(市、区)应视电力缺口程度,在原错峰方案基础上增加错峰日。错峰日企业必须在8时至23时时间段避峰让电。除错峰日外的其他时间,企业仍按原“双十一点”的错峰方案实施。有条件的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在七月至九月份可实行分期分批放半个月高温假。
  3.对连续性生产的化工、造纸、化纤、塑料、玻璃、印染等生产企业(或生产线)采取轮流、集中时间进行检修的办法让电,一般按停产10-15天为一个周期分期分批安排。电力缺口大、负荷控制难的县(市、区)可适当延长。
  4.装有负控装置的企业,由各级有序用电办公室根据企业平时用电负荷核定其“基本负荷”,视电力缺口程度和企业的基本负荷下达“用电负荷定值”进行考核。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在实行错峰日的前提下,非错峰日按“用电负荷定值”用电;连续性生产企业每日8时至23时按照“基本负荷”的75%用电。
  5.除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和电力建设项目外,基建施工必须实行避峰用电,必要时暂停基建工地的动力施工用电。对零米以下基坑施工用电由各县(市、区)自行掌握。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和电力建设项目按我市有序用电规定避峰用电。
  6.对批准新建的高能耗项目、大容量用户的装表接电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夏季以后进行,以避开夏季用电高峰期。当电力缺口进一步扩大时,按照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2003年下半年以后投产的能耗高、产品附加值低的新建工业项目,先予安排停产让电。
  7.城市亮丽工程、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大厦等外观亮化用电,景观照明、广告霓虹灯和装饰灯等,除重大节日外,一律停止使用。照明路灯减半开启,让电于民。

  四、加强迎峰度夏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做好电力供应和有序用电工作。这是当前经济工作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有序用电办公室要加强领导,协调好有序用电工作。各级供电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电力供需情况,提出有序用电措施建议,认真执行好政府确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努力实现今夏供用电秩序的基本稳定。
  (二)保证电力安全,稳定电力供应。各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高温高峰期机组全出力运行,同时要千方百计保障电煤和燃油的储备供应,防止因缺煤、缺油而导致机组减出力情况的发生。各供电企业要加强设备、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高温高峰期间要确保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
  (三)加大跨区域外购电的力度,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组织外购电力,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给。各县(市、区)也要切实加强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机组运行管理,挖掘机组潜力,鼓励多发电、按需发电。
  (四)各县(市、区)要安排好错峰用电、避峰让电、轮流供电工作。错峰、避峰、轮流供电用户名单由各县(市、区)经贸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县(市、区)有序用电办公室批准,报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备案后,由各县(市、区)供电企业执行。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的用户,将根据《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及《温州市有序用电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县(市、区)要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负荷,防止因超用引发电网事故。温州电业局要加大对各县(市、区)用电考核力度。
  (五)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盲目发展的有关规定,暂停高能耗企业新业扩报装申请。各级供电企业要严格把好高能耗项目的业扩报装关,未经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高能耗项目,其用电业扩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六)加快新一代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有序用电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停机不停线”。根据华东电网公司关于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计划和系统监控面要达到地区总负荷的75%及可控容量15%的目标,搞好规划,筹措资金,抓紧启动,分阶段实施,力争在今夏用电高峰之前安装一批,投运一批,逐步实现限电不拉路的目标。新上的100千伏安及以上专变用户,在装表接电前一律安装负荷管理装置。
  (七)加强有序用电的宣传报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及时向社会通报供用电形势,提前公告有序用电的措施与停限电范围,让广大用户早作准备。要表扬让电于民的好人好事,对与民争电的违规用电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做到“企业理解,群众满意”。
  (八)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提倡科学用电,营造节能社会”系列活动,做好节约用电宣传,营造节约用电和合理消费的氛围。综合运用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正确引导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使有限电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九)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夏季空调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倡导“绿色办公”,尽量少开空调,气温32度以下原则上要求不使用空调。宾馆、饭店、商场、大型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及商务办公楼等场所,夏季高峰期间降温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度。对于不采取节能措施而浪费能源的单位,要依据国家《节能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各级供电企业要弘扬“人民电业为人民”优良传统,建立供电服务应急机制和应急服务措施。要充实“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以用户满意为目标,“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听处理好用户的每一个求助电话,做到缺电不缺服务,限电不限真情。要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为电力用户排忧解难,以真诚的服务和不懈的努力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缓解电力供需紧张矛盾做出贡献。

 

附件1 2004年温州电网分月度电力电量平衡表(预测)
  (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电力负荷单位:万千瓦)
电量平衡  项目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系统电量需求     143000 155000 158000 157000
      省网输入电量     113200 122000 121800 111100
      地方水电发电量    9000  12000  14000  8000
      地方火电发电量    5500  6300  6300  6300
      电量缺口       15300  14700  15900  31600
电力平衡
      系统最高负荷需求   240   265   280   270
      (极端高温时)     (255)  (280)  (300)  (290)
      省网输入最高负荷   179.7  191.0  191.0  179.3
      地方水电平均最高出力 16.0  20.0  22.0  12.0
      地方火电平均最高出力 10.5  10.5  10.5  10.5
      系统最高出力     206.2  221.5  223.5  201.8
      最大电力缺口     33.8  43.5  56.5  68.2
      (极端高温时)     (48.8) (58.5) (76.5) (88.2)
附件2 2004年各县(市、区)错峰负荷分解指标
  (单位:万千瓦)
             鹿城区 龙湾区 (永强) 瓯海区 瑞安市 乐清市 永嘉县 洞头县 平阳县 苍南县 文成县 泰顺县
A方案:错峰限电27万千瓦  4.8   2.3   (2.0)  3.1   5.0   3.6   1.6   0.1   1.7   2.6   0.1   0.1
B方案:错峰限电41万千瓦  7.3   3.5   (3.0)  4.7   7.6   5.5   2.4   0.2   2.6   3.9   0.2   0.1
C方案:错峰限电55万千瓦  9.8   4.6   (4.0)  6.3   10.2  7.4   3.2   0.3   3.5   5.3   0.2   0.1
D方案:错峰限电69万千瓦  12.2  5.8   (5.1)  7.9   12.8  9.2   4.0   0.4   4.4   6.7   0.3   0.2
E方案:错峰限电82万千瓦  14.6  6.9   (6.0)  9.4   15.3  11.0  4.8   0.5   5.2   7.9   0.4   0.2
F方案:错峰限电96万千瓦  17.0  8.1   (7.1)  11.0  17.8  12.8  5.6   0.5   6.1   9.2   0.4   0.3
G方案:错峰限电110万千瓦 19.6  9.2   (8.1)  12.6  20.5  14.7  6.4   0.6   6.9   10.6  0.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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