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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取缔市区无证无照、营运三轮车、中巴车、出租车、板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07 生效日期: 2000-09-07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交通局襄樊市工商局襄樊市城建局襄樊市公安局
发布文号:

当前,市区无证无照三轮车(人力三轮、机动三轮)、中巴车、出租车、板车(以下简称“四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回潮,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社会各界反应强烈。为规范市区客运、货运市场营运秩序,确保交通畅通,促进形象工程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现就加强市区运输市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坚决取缔市区无证无照从事客运和货运的三轮车、中巴车、出租车、板车。2000年9月15日之前,凡无证无照营运“四车”车主,立即自动退出市场营运。

  二、从2000年9月16日起,对不退出市场的无证无照“四车”,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无照人力三轮车、板车,发现一辆,强行收缴一辆,销毁一辆;对无证无照无巴车、机动三轮车、出租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严禁辱骂、围攻、殴打执法人员。违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取得合法营运权的客(货)运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城市交通和客(货)运管理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警和客(货)运管理人员管理,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五、成立市区清理整顿无证无照营运“四车”工作专班。根据市政府“总量调控、有偿出让、强化管理、规范秩序”的要求,市公安、城建、交通、工商等部门和襄阳县、襄城区、樊城区、汽车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鱼梁洲开发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市区运输市场的管理。市公安交警和城市客(货)运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非法营运的“四车”;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进城公路中巴和货运三轮、板车的管理;市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无照制作、销售三轮车店铺;襄阳县和城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客运、货运市场的管理工作。
200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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