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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公路绿化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4 生效日期: 2004-02-14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精神,以国、省道及“三环两带”范围内的公路为重点,全面实施通道绿化战略,对全市公路道路两侧路基及两侧荒山荒地进行了绿化,使全市的通道绿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总体上讲,公路绿化发展还很不平衡,绿化的档次还不高。今年,我市启动了“村村通”公路建设工程,使通道绿化的空间和潜力进一步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公路绿化,促使公路建设与绿化同步进行,确保“路通绿化通、路好环境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生态强市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宽林带科学规划、多树种合理布局、乔灌草适地适树、带网片优化配置,公路绿化与公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把我市的县乡公路建成绿树成荫、景色宜人,具有生态防护性、观光旅游性的文明窗口。
  (二)目标任务
  1、到2005年,完成216公里县乡公路路边行道树植树任务;完成其它已通油路乡镇、村的公路绿化补植和修枝整形、树种涂白任务。
  2、到2006年,完成4656.3公里乡村公路路边行道树植树任务。
  3、到2010年,完成公路沿线两侧第一视线内乡村、旅游点、农田、荒山、沟滩的绿化美化任务。
  总体要求是:县乡公路三行树,绿化带宽5至10米;乡村公路两行树,绿化带宽3一5米。

  二、组织领导机构
  全市县乡公路绿化与公路建设在同一个领导组组织协调下进行,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包县,市四大班子领导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市委副书记杨森林任全市县乡公路绿化领导组组长,白晚才副市长任副组长,计委、财政、林业、交通、土地、水利、农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县乡公路绿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卫永大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本乡镇、村通水泥路(油路)绿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县乡公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三、主要措施
  l、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发动。县乡公路绿化是以县乡公路、乡村公路为主线,路基绿化和两侧造林统一规划,乔、灌、花、草合理布局,绿化、美化、香化有机结合,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综合体现,使公路沿线林木成网、花果飘香、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最终把每一条公路都建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
  各级领导要从实现十六大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县乡公路绿化对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将新闻宣传和、监督贯穿于县乡公路绿化活动始终,在全市迅速形成浓郁的氛围并掀起建设高潮。
  2、搞好规划设计,提高绿化水平。规划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我市的县乡公路绿化基础不一样,立地差异大。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突出防风固土、美化环境的建设主题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立地,确定不同的建设模式和标准,在高标准、高起点、宽林带、多树种的大原则下,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精心施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市里要求县乡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标准为每侧5一10米,乡村公路为3一5米,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到10米以上;要求合理配置主副林带,主林带树种以毛白杨、美国黑核桃、金丝楸、国槐、樟河柳等高大乔木为主,副林带树种以垂柳、元宝枫、山茱萸、合欢、香花槐等亚乔木或丁香、月季、玫瑰、山桃、黄刺玫、小叶女贞、连翘、黄栌等灌木为主,形成乔灌混交、针阔混交、集生态、绿化、效益为一体的立体复层绿化带。对于公路沿线两侧的乡村,要按照我市小康乡村生态园林化标准建设,农田及其道路要建立防护林网,旅游景点要营造风景防护林,沿线陡坡地、沙化地、低产田等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要大规模优先布局,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下,建立果园、桑园、药园等经济林果带及速生丰产小片林基地;山区可视范围的荒山,要优先安排重点造林工程,造封并举,完成造林灭荒。力争用3一5年时间实现路通绿化通。
  3、抓好种苗培育,提高绿化标准。种苗是公路绿化的物质基础。各地要根据规划任务,提前做好种苗准备,确保满足建设需要。种苗培育应选择生态、经济、观赏价值较高的兼用树种,选择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主干通直、抗病性强的良种壮苗,选择本地的优良乡土树种。当前,要尽快组织对近三年可供绿化的苗木(包括树苗、草皮、花卉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做好留床苗木的培养和管护工作。要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优势,加大育苗的科技含量,提高种苗质量,特别要注重培育定植大苗、花灌木苗木等。要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种苗的检疫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树种标签等一签两证的执法监管,实行种苗调运“准入制”。要大力推行种苗供应的政府采购制、招标采购制等市场化机制,杜绝关系苗、劣质苗进入公路绿化工程。县乡公路绿化苗木标准为:乔木苗,胸径3cm以上,高3米以上;灌木苗地径1cm以上,高1米以上。
  4、优化融资政策,加大投资力度。搞好县乡公路绿化,资金投入是保证。各县(市、区)要把县乡公路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作为实施环境整治、卫生整治的突破口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要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市政府将2004一2006年全市煤炭系统自征自留的煤炭育林基金集中使用三年,主要用于公路绿化建设。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是乡村公路绿化的投入主体,必须承担起直接组织和建设任务。林业、交通、水利、土地、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将有关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到县乡公路绿化上。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对公路绿化的投资,可以把县乡公路绿化作为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也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承包等市场化手段,完成投资建设。县乡公路绿化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全党、全民、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这项工作的建设和管护。各级政府要创建激励机制,采取招标拍卖地段或树坑、承包绿化、收益归己的办法,让农民得到实惠,实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用物质利益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建这项“国家得绿、群众得利、干部得绩”的民心工程。县乡公路“村村通”工程,不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都要把公路绿化和工程项目统筹规划、统一纳入工程概算,按总投资5至10%的比例投资公路绿化,进行同步建设;公路绿化建设用地应当与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各地要将公路绿化纳入本地的造林绿化规划中,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县乡公路绿色长廊。
  5、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公路绿化是一项跨县区、跨乡村、跨行业的社会工程,必须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列入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中,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交通部门要把公路绿化作为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林业部门要牵头制定县乡公路绿化的具体建设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积极参与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检查通报制度;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技术指导等方面搞好服务。土地、农业等部门要搞好公路绿化用地协调、变更审批等工作,为公路绿化大开绿灯。各级领导要带头抓好示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创建精品工程。县(市、区)要搞好乡镇交界处的衔接工作、乡镇要注意村与村之间的衔接工作,特别要做细做好管护责任到人的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县乡公路绿化建设,巩固绿化成果。
  6、严格检查验收,搞好奖惩兑现。全市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督促检查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投资到位情况,规划设计情况,种苗质量和供应情况,施工质量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市里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形式检查各县(市、区)的工作,市级新闻部门要对县乡公路绿化情况进行新闻采访和曝光,对有关情况市里将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将绿化完成情况作为提拔和使用干部的主要政绩指标列入考核内容。根据每年的检查考核情况,市里对年度任务完成率达90%、质量合格率达85%以上的县,给予通报表彰和以奖代助,对评为市级绿化精品路段(10公里以上)的乡村,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进度慢、质量差、存在工程事故隐患、管护责任不落实的,要在市电视台和太行日报等媒体上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质量事故、违纪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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