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发[200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全市广大财会工作人员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湖北省会计人员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襄阳县卫生局财务股等79个单位“襄樊市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授予尹先秀等194 名同志“襄樊市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名单附后)。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经营管理再做贡献,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会计工作人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纪,大胆开展工作,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附:全市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二000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