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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3 生效日期: 2000-06-23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政发[200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全市广大财会工作人员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湖北省会计人员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襄阳县卫生局财务股等79个单位“襄樊市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授予尹先秀等194 名同志“襄樊市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名单附后)。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经营管理再做贡献,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会计工作人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法纪,大胆开展工作,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附:全市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二000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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