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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30 生效日期: 2003-11-3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3]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省卫生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发的通知》(晋卫字[2001)47号)和省编办(晋编办字[2003]27号)文件,在晋城市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调整组建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晋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精神,同意调整组建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病控制中心),隶属市卫生局,是市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机构,为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事件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三)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四)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五)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六)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技术指导。
  (七)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为人群健康行为做技术指导。
  (八)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九)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监测;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估。
  (十)进行应用性医学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十一)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十二)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十三)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疾病控制中心内设16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中心业务行政事务管理、人事管理、协调各科各方面工作,处理所有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文书、档案、车辆管理等。
  (二)传染病防控科
  负责全市传染病监测和预警、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定防制规划、防病预案,宏观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计划免疫科
  负责制定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开展计划免疫(五苗七病)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开展人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与接种副反应事故处理,负责其它生物制品定购冷链管理工作。
  (四)性病防控科
  负责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规划,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报告与调查研究;负责健康教育与咨询,承担人员培训,全面完成卫Ⅸ项目工作。
  (五)结核病防控科
  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负责结核病报告与登记管理,开设监测门诊,积极发现和管理病人,加强技术培训与督导,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六)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控科
  负责制定全市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监测与专题调查研究,开设诊疗监测门诊,对阶段防疫目标进行考核与评估等。
  (七)消毒与有害生物防控科
  制定全市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规划,掌握全市本底资料,开展消杀调查与抗性研究;负责突发疫情的消杀灭处理;负责特种行业的预防性消毒,指导全市病媒生物防制,配合爱卫会完成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八)食源性疾病防控科
  开展全市营养学调查、监测,提供合理营养膳食;负责食品卫生学评价、技术咨询、食品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负责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食品卫生的调查研究等。
  (九)环境与公害病防控科
  负责环境与公害病卫生监测,包括:生活饮用水、医院污水、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等;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学评价,开展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等。
  (十)职业病与放射病防控科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与放射病调查与监测;负责职业性健康检查与体检、职业病诊断、处理、统计、评价;负责放射卫生监测、评价与健康监护;负责放射病与放射事故调查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研究等工作。
  (十一)学生常见病防控科
  负责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与调查;负责学生健康促进和学校卫生档案与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监测与评价,开展学校卫生调查分析与研究等工作。
  (十二)检验科
  负责传染病及其食品、环境、劳动等所送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与分析;负责各种疾病控制机构检测检验技术的培训与指导,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检测水平,利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开展技术更新与研究,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供准确、公正的检测、检验数据。
  (十三)宣教信息科
  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开展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收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动态,编发信息,简报;建立网络信息系统,负责全市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完成卫生宣传效果考核与评价等。
  (十四)质量管理办公室
  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体系文件;负责新项目报批,组织质量体系内审与检查;负责质量工作督查与评价,组织实验室比对与验证;负责检测、检验样品的收发和检验、检测报告的审核与签发等。
  (十五)总务、后勤科
  负责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与服舞;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水、电、暖,房、地、产,职工食堂等日常后勤服务。
  (十六)财务科
  编制预、决算,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与审核报销,搞好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各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适时地分析与效益评估。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职数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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