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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9 生效日期: 2003-09-19
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阳办发[2003]96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办法
  (2003年 9月19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晋办发[2003]2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等5个意见方案和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办发[2003]80号)和扎实、有效地推进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舆论氛围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是新形势下引深反腐败斗争,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赶超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生态、诚信”阳泉进程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做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清醒地认识到奢侈浪费行为的危害性、顽固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注意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选择、有重点地曝光反面典型,震慑违纪者。对动作缓慢、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造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纠,揭摆问题,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自查自纠。要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召开县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阳组通字[2003]23号)精神,对照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要求,结合“双评”工作,重点检查公务招待“四个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礼金及有价证券、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公款旅游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通过加强教育、依靠自觉、严格自律,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自我纠正。
  要在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的同时,认真搞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纠正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严格定点招待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检查清理赊账等形式的公款吃喝问题。对赊账等形式的公款吃喝问题和以预付款形式将资金存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社会服务单位或定点招待、维修单位的问题,要在2003年10月20日前清理纠正,并将清理纠正情况及时上报市“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逾期不清理的预付款项一律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并追究有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搞好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要在2003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将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及培训费、通讯费、差旅费等支出情况和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支出及执行财务制度、定点招待制度、清理赊账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奢侈浪费歪风
  从现在到2003年年底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抓住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狠刹奢侈浪费歪风。2004年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重点抓好专项检查和制度建设,从严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奢侈浪费行为。
  (一)狠刹公款大吃大喝歪风。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狠刹公款大吃大喝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亲自抓,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今后凡在所负责的范围内发生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除追究请吃和吃请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对赊账等形式公款吃喝的问题,进行“拉网式”的检查。要把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招待、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用公款宴请私人亲朋好友等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格执行纪律,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惩处,并选择典型公开曝光,力争使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在2003年年底前得到有效遏制。(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会计核算中心配合落实。)
  (二)坚决制止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等奢侈浪费行为。要围绕节假日易发多发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不廉洁行为。中秋、春节“两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纠风、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对单位违纪违法用公款购买、使用银行卡、购物券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狠刹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及单位用公款购买代币购物卡、购物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要从严查处(此项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五一”、“国庆”期间,要加强对公款旅游问题的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到旅游景点实地检查、深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旅游、外事部门进行检查等办法,重点检查用公款旅游的问题。要坚决制止以开会、考察、培训为名的变相公款旅游。对违反规定出国(境)旅游人员,违反规定批准出国(境)的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违反规定办理有关证件手续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外事旅游局配合落实)。
  严格执行《关于狠刹大操大办歪风的实施意见》(阳纪发[2002]11号),加强对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问题的检查(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交警支队、市电视台配合落实)。
  (三)认真检查清理“小金库”。2003年第四季度要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组织力量,选择一批单位进行重点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要依据财经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选择私设“小金库”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纪违规行为。对清理出来的“小金库”资金,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国库,对拒不入库的,要从严从重处罚(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委、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四)有效精简、压缩各种会议和办公经费。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和减少活动的若干规定》(阳办发[2003]84号),规范和精简各种会议,切实改进会风,保证会议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关管理、压缩办公费用的通知》(阳办发[2003]22号),实现全年市级财政压缩会议费用、接待费用、汽修汽燃费、办公经费各100万元的任务。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要带头做好表率,并对全市机关压缩经费情况进行及时的调研汇总,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领导,坚决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要以管住“钱”为核心,切断奢侈浪费的源头,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铲除奢侈浪费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一)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工作需要,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实际,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全,使各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市级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待工作的意见》(阳办发[2002]46号)执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市级公务接待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内部接待办法。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一是彻底取消各执收执罚部门开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确有必要的,可实行“财政汇缴专户”制度,按规定程序委托代理银行对各执行部门收取和上缴的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算、汇缴,实行月末“零余额”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票据监管办法,强化行政性收费(基金)票据监管。三是对“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强化监督,严肃执纪,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和挤占、挪用、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落实)。
  (三)严格财务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各单位实际发生的接待费用,必须在“招待费”科目中如实反映,不准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招待费,不准用经济实体承包费抵顶招待费,不准让下属单位代替招待和报销处理。招待费要严格审核把关,分项核算,分项报销。要继续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步试行民主理财机制,增加理财的透明度和制约性。市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财务开支的审核把关,制止各种违规开支。县、乡两级要继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积极探索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员福利等制度改革(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按照全市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市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级“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和所属各单位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所涉案件,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要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从加强行政管理入手,认真查找本部门在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监督,严格纪律。各级“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奢侈浪费问题,既要坚持纠正为主、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的原则,把思想教育和自我纠正贯穿始终,也要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并能通过对照检查,进行自我纠正的,不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问题较为严重,又不能认真自查自纠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特别是要对不认真自查自纠、隐瞒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制止奢侈浪费与反腐败三项工作相结合,与在全市开展的“双评”工作相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要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既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同时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请示。
  市“三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将从治理任务部署后,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制度不完善、收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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