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易发展处关于举办“韩国采购洽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6 生效日期: 2003-08-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易发展处
发布文号:
  国家商务部与韩国产业资源部联合举办、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外经贸企业协会和韩国进口协会联合承办的'韩国采购洽谈会'(名称暂定)将于8月22日在上海浦东紫金山大酒店举行。
  为促进中韩贸易交流、拓展市场,韩国产业资源部组织了很多国内知名的、大型的企业参加本次洽谈会,并带来大量的采购清单(见附件)。本次洽谈会给国内企业开拓韩国市场、发展对韩贸易、扩大企业出口带来商机。
  韩国方面负责本次洽谈会的韩国进口协会是韩国进口企业最大的行业组织,拥有10000多家会员企业,其会员合计进口额约占韩国每年进口额的90%,一贯大力协助我国企业开拓韩国市场。
  洽谈会主办双方希望并欢迎本市企业踊跃报名参加本次洽谈会。
  参加办法:
  登录网站www.maofa.sh.cn或www.smert.gov.cn注册报名,并凭回执至现场报到。组委会根据先到先谈原则安排洽谈。未经网上注册不予安排。
  时间和地点:
  8月22日(星期五)全天,浦东紫金山大酒店(东方路 778号)4楼紫金厅和2楼锦绣厅。
  联系人及办法: 
  金颖 62752200-217、施晨 62752200-511、包闻杰 62752200-311、沈清 62752200-216
  传真:62751913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易发展处                                                                                  2003年8月6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