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地税政二[2001]33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1]59号)转发给你们,补充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地税机关擅自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政策的规定,必须坚决在7月5日以前自行清理纠正。各设区市局应于7月8日前汇总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局。
二、各级政府越权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所在地地税机关在7月15日以前负责清理,并提请当地政府于7月底前纠正,地方政府未能纠正的,由省局分别情况敦促地方政府纠正或者提请省政府责成地方政府纠正。各设区市局应于8月5日前将清理和纠正情况汇总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局。
三、厦门市地税局和省局直属分局应分别对厦门航空公司、厦门足球俱乐部和厦航福州分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管理,并将其列入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促其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各地今后不得擅自出台与全国统一政策相抵触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否则,省局将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清理纠正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情况开展检查,对未按本通知规定清理、纠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2001年6月5日
国税发[20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是,也有的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出台了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为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必须对各地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彻底纠正。为此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清理和纠正擅自越权制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各地擅自出台违反统一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但破坏了《个人所得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和公正性,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严重影响个人所得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的作用,这是当前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原因之一。整顿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清理和纠正各地越权自定的优惠政策,又是整顿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秩序的关键。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税务机关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政策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在2001年6月底以前自行清理纠正,并将清理纠正情况汇总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附后),于7月10日前报告总局。
三、地方政府越权自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所在地税务机关于2001年6月底前进行清理,并负责提请当地政府在7月底前纠正,于8月10日前将清理纠正情况汇总填写《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向总局报告。地方政府未能自行纠正的,由总局分别情况敦促地方政府纠正或者提请国务院责成地方政府纠正。
四、鉴于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普遍执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除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清理纠正各地对这两个行业越权自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即:航空公司和足球俱乐部在今年5月1日之前按照国家统一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款,由航空公司和足球俱乐部按规定补缴;对今年5月1日之后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款,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五、认真落实新的《征收征管法》,各地一律不得越权擅自出台与全国统一政策相抵触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今后如果发现再作出与全国统一政策相抵触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的,总局将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总局将对清理和纠正越权擅自制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清理和纠正个人所得税违规政策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