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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同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8 生效日期: 2002-07-18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2]115号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这届高交会是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扩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促进国内外及国际间科技研讨与信息交流,集技术、人才、资金、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盛会。为寻找我区与国内外各行业交流合作的良好机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主要内容
  (一)高新技术成果交易。
  组织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及贸易企业以及海外中国留学生,提供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最新科技成果;邀请国内外投资顾问机构、技术转让及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证券金融机构参会,对成果及技术项目进行筛选、评估和撮合;吸收有技术需求的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和实业投资商参与交易,并力邀海外著名创业板市场及相关机构参加。同时通过各国和地区驻华商务机构、中国驻外商务机构、国内外商会等,邀请国内外客户参观和洽谈。
  (二)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示与交易。
  设“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农业高新技术”四大主题的最新技术和产品专业展区,组织国内外著名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参加展示和交易。
  (三)高新技术论坛。
  邀请国内外著名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和知名学者,就“高新技术与资本市场、WTO与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留学生创业成功之路”等主题进行专题报告。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西代表团:
  团 长:吴恒 自治区副主席
  副团长:王其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正铀 自治区科技厅
  何小玲 自治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甘向群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
  雷爱祖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
  黄日波 广西科学院
  陈家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团 员:自治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企业代表。
  设立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西筹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
  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期间,筹备办公室和团部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三、关于参展参会的基本要求
  我区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总要求;以实现我区富民兴桂新跨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主导,围绕第二轮创新计划的实施和“抓源泉、疏渠道、促转化”的工作思路,以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引项、引人才为目的,积极开展招商招研、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拓宽广西与国内外交往合作渠道,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广西开花结果,吸引高技术人才到广西创业。
  希望各地(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与会、参会工作,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良机,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扩大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促进本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技术的发展。并就需要进行招商的项目、展销的产品、需求的技术和人才以及宣传资料等提前做好准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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