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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下达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25 生效日期: 2002-06-2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柳价费字[2002]90号

柳州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
  报来申请继续执行柳价费字[2000]170号文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柳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老人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一年多来,受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正式下达福利机构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159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老人公寓自费收养的正式收费标准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社会福利院、市老人公寓自费入院老人收养收费包括床位费和护理费。床位费和护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二。房间和护理级别,由自费人员自主选择,不能强制安排。

  二、自费入院人员的服装自备,在福利院的伙食费、医疗费由本人按实际开支支付,不包括在床位费和护理费内。

  三、接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凭证亮证收费。

  四、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所有下达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柳州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公寓床位费收费标准
  福利院名称  房间规格  房间面积  收费标准  房间设施
  (平方米)  (元/床.天)
  社会福利院  三人间  22  3  普通床.床头柜.沙发.壁
  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
  老人公寓  单人间  24  5  普通床.立柜.床头柜.沙
  双人间  24  4  发.茶几.蚊帐.卫生间.
  共用电视机
附件二:柳州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公寓护理费收费标准
  护理类别/项目  收费标准  护理内容
  (元/人.月)
  特级护理  400  24小时看护.口腔护理.送水.送饭.送药.喂食.喂药.
  翻身.按摩.吸痰.洗澡.衣被随脏随换.室内清洁.定
  期消毒.空气流通
  一级护理  300  护理瘫痪病人每半小时巡视病人一次.室内清洁卫生.空
  气流通.帮助老人洗澡.翻身清洗褥疮.剪指甲.送水.
  送饭.送药.必要时喂食.喂药.保持病人干净.衣被随
  脏随换.帮助老人洗澡.倒大小便.
  二级护理  200  每小时巡视病人一次.室内空气流通.整洁卫生.送水.
  送饭.送药喂饭.清洗衣被随脏随换
  三级护理  100  给老人一些扶助性的照顾.帮助老人换衣被等.注意老人
  饮食.睡眠情况,督促老人参加集体活动和功能锻炼.督
  促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注:护理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另加收清洁卫生消毒费:1.5元/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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