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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农村路网规划工作步伐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2 生效日期: 2001-01-12
发布部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漳政办[20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四次会议和2001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于去年10月开展农村路网规划工作。为加快农村路网规划工作步伐,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失时机地加快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和建设步伐。农村公路被农民视为致富之路,做好农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十五”期间省公路建设资金对各地的补助问题。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在各县(市、区)、乡(镇)政府的努力下,群众投资投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农村公路建设尚处在以通为主,注重数量的粗放型发展阶段。整个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缺乏系统规划,建设随意性大,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差别较大等问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制定相应的农村公路发展中长期规划,以推动农村公路网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为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认识到农村路网规划和建设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要加强领导,成立农村路网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计划、经济、财政、土地、交通、公路、统计、林业、矿产、旅游等部门和所属各乡镇组成,负责规划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编制工作由县有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规划编制应按照统一领导,目标明确,协调有序的方式进行。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工作要于2001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编制农村路网规划应结合各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规划应与当地的“十五”计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公路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与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相衔接,与国、省道主干线发展规划相匹配。突破行政区域的局限,正确处理好可能与需要的关系、新建和改建提高的关系,做到远近结合、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参与规划编制的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农村路网规划工作,将规划工作列为近期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做到费用落实,人员到位,保证规划质量。各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规划素材,确保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计划、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规划工作的管理,扎实开展工作,保质按期完成农村路网规划工作任务。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一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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