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交财字[2003]97号
山西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中请办理大张线大同至天镇收费公路青松堡、柳林收费站点延期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晋公财字(2002)2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大张线大同至天镇公路全长81.56公里,工程总投资22168万元,其中贷款7324万元。根据晋交财字[1997]627号文件批准,设立阳高青松堡收费站、柳林收费点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准收费年限为5年,于2002年12月底到期。截至2001年12月底共收费2901万元,其中归还贷款本金124万元,归还贷款利息733万元,人员及事业费和其他税费支出2044万元,现贷款余额7200万元。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同意延长青松堡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时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柳林收费站暂不办理延期待清理整顿后再定。在此期间如提前还完贷款,应立即撤站停止收费。
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另文下发。
三、该路人员及事业费开支比例过高难度,应严格控制收费人员数量,减少管理费用开支。鉴于大同公路分局已拿出精减人员措施,要求你局监督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晋交财字[1997]627号文件执行。
五、在清理整顿收费站期间如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