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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石电厂“以大代小”技改工程电价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8 生效日期: 1999-03-08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重函字[1999]26号

 湖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黄石电厂“以大代小”技改工程电价公式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鄂电司财[1999]10号)收悉。根据《价格法》和《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请示》中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工程建成后,同意按最低购电量电价公式制定上网电价(公式中各项参数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即保证投资者期望回报率,同时满足国家有关电价政策的规定。
  我局将积极做工作,以通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兑现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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