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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企业债券回购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2-12-20 生效日期: 2002-12-20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深证会118号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我所定于2003年1月2日推出AAA级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债券回购开设3天和7天两个品种,证券简称分别为“RC—003”和“RC—007”,证券代码分别为131900和131901。 
  2、所有在本所上市的AAA级企业债券可折合成统一的企业债综合券形式(综合券代码为131991)进行回购交易。 
  3、企业债回购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企业债券回购交易收费标准如下表: 
  企业债券回购品种 
  佣金 
  经手费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 
  100万以下(含100万)每笔收0.1元;100万以上每笔收1元。 
  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5、本所根据各个企业债券种的信用级别、二级市场表现定期调整各企业债券种的折合比例,并向市场公布。现有上市企业债券2003年第一季度综合券折合比例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折合比例 
  111015 
  01三峡10 
  1:0.95 
  111016 
  01广核债 
  1:0.95 
  111017 
  02电网3 
  1:0.95 
  111018 
  02电网15 
  1:0.98 
  6、《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0)证券信息库SJSXX.DBF中折合比例(字段26:XXZHBL)重新定义如下:对国债现券,表示该种国债折合成131990综合券的比例;对企业债券,表示该种企业债折合成131991综合券的比例。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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