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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调整人民医院高级专家会诊中心挂号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11 生效日期: 2000-12-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
发布文号: 苏价费[2000]431号
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高级专家会诊中心挂号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挂号收费及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会诊中心高级专家门诊收费标准:同一病人同一病种,初诊挂号费50元/人次,复诊挂号费40元/人次(均含门诊诊疗费)。疑难杂症会诊(参加会诊的专家在3人以上的)收费标准:同一病人同一病种,初诊每次150元,复诊每次80元。
  二、会诊中心应达到的硬件、软件要求及其他规定仍按苏价费[1997]335号文执行。
  三、本批复自2000年12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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