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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5年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04 生效日期: 2005-05-0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2005]78号

《深圳市2005年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四日

深圳市2005年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8号)、省环保局《关于印发〈2004-2005年广东省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粤环(2004)16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2005)12号)、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的函(粤环函(2005)11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14号),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加大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生活污水处理率特区内达到80%以上,特区外达到40%以上,全市力争达到60%以上;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和深圳河的水质进一步改善;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成果,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6%以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火电厂、工业炉窑脱硫设施建设,机动车随机抽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通过推广使用道路降噪材料、加大施工噪声管理控制噪声污染,噪声区达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初步建立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控体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加大生态建设与执法力度,控制动态水土流失面积,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0%,绿化覆盖率达到45%;开展区域集中整治和综合管理,建设优美舒适生产环境与居住环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全面加强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按期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和空气污染控制规划,全面启动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为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系建立、水资源保障与水生态建设、生态交通发展、遏制空气质量快速下降趋势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认真组织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全面协调我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发展。
  (二)深入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深圳、西丽、铁岗和石岩四大水库入库支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顿养殖业,最大限度地削减水库污染负荷。继续做好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全市珠江水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并落实责任,结合河流污染议案办理工作,推动各项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河涌整治和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加强管理,确保已建污水处理厂正常有效运行。实施《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三)加快火电厂及工业炉窑脱硫设施的建设步伐,燃重油电厂和工业锅炉的油品含硫量控制在0.8%以下,加快淘汰和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完成南山热点集中供热工程;结合机动车污染议案办理,公安、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加强合作,各尽其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提倡文明施工,施工单位落实除尘设施,减少建筑施工、采石场以及填海工程的尘土扩散;根据《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制定我市推广无氟制冷剂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污染源管理,创新管理思路、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和社会影响大的环境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快污染工业园区建设,强化对工业污染源、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排放废水、火电厂、工业窑炉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安装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五)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开展特区外简易垃圾填埋厂封场工作和污泥处置工作;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制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导则,提高对危险废物的监管水平,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六)结合生态议案的办理工作,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做好采石场的整治和复绿工作;完成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继续开展郊野公园和生态风景林建设,启动森林公园建设,加强物种资源保护。
  (七)抓紧完善放射源管理机制,在放射源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我市放射源数据库和监督管理体系,把放射源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轨道,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解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把治污保洁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原则上《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的2005年任务必须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并按期完成,2005年以后的任务要提出计划,分步实施,逐年推进。
  (二)建立季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实施情况报市治污办,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市治污办每季度将全市情况汇总报省治污保洁办公室和市政府。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治污办将组织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年度考核,加强行政监察,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四)加大对治污保洁工程的投入。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利用世行贷款,实现环保投入多元化。开征和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费,出台特许经营政策,使市场化准入更加完善和配套。

附件:《二○○五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一、
  水环境综合整治
  1.编制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内各街道办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局
  2.编制葵涌、大鹏、南澳街道办的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局
  3.编制坂雪岗片区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龙岗区政府
  市规划局
  4.编制龙华、龙胜、观澜街道办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局
  5.编制茅洲河流域各街道办管网规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局
  6.茅洲河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部分前期工作
  宝安区政府
  市规划局、水务局
  7.建设盐田共同沟
  上半年完成
  市工务署
  盐田区政府
  8.编制《深圳市东部海滨地区发展规划》、《珠江东岸综合开发策略研究》,加强海洋保护
  推进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
  市农林渔业局
  9.开展近岸养殖、滩涂养殖污染整治
  按《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整治,以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市农林渔业局
  深圳海事局,各区政府
  10.开展渔业养殖污染控制
  开展渔业养殖容量调查、制定养殖规划,建立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制度
  市农林渔业局
  深圳海事局,各区政府
  11.沿海度假村、宾馆、食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开展排污状况调查,对未接入排污管网的重点排污单位,要求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龙岗、宝安、盐田、南山区政府
  市农林渔业局、深圳海事局
  12.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控制
  对运输有害有毒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开展有害有毒物质污染应急方案建设
  深圳海事局
  13.建立和完善海上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建设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中心
  开展运作管理的研究,建造海上污油回收船和政府设备库建设
  深圳海事局
  市农林渔业局
  14.船舶石油类污染控制
  过往船只要制定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完善船舶油水分离装置
  深圳海事局
  15.清除公共海域固体漂浮物的基础设施建设
  东、西部海域各备海上垃圾回收船一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深圳海事局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二、
  大气污染防治
  16.空气污染控制规划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17.加快淘汰和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
  逐步关闭小柴油机组和'以大代小'被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对列入《珠三角环保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关闭计划的12台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
  市贸工局
  市环保局
  18.妈湾电厂1-3#机组烟气海水脱硫工程
  继续按计划建设
  市贸工局
  市环保局
  19.严格控制燃重油电厂、工业锅炉的油品含硫量
  落实油品质量定期申报制度,对使用油品企业进行定期抽检
  市环保局
  市贸工局
  20.工业炉窑、未使用清洁油品的工业锅炉建设脱硫除尘设施
  要求新建工业炉窑落实脱硫措施,年底完成现有工业炉窖脱硫设施建设,依法对超标工业锅炉限期治理
  市环保局
  21.推进烟气脱氮工作
  组织开展技术调研和现有氮氧化物污染状况调查,下半年在新审批的电厂推行烟气脱氮措施
  市环保局
  22.南山热电集中供热工程
  上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
  市贸工局
  市环保局、南山区政府
  23.做好新车实施欧Ⅲ排放标准前期准备工作,制订适用欧Ⅲ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技术规范,争取提早对新车实施欧Ⅲ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出台制定我市的相关规范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
  24.深化路检工作,落实对超标车辆查处措施
  完成2万辆的检查任务,对超标车辆按规定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交通局
  25.对公交车及营运汽车排气污染抽检
  完成5000辆车辆的检测工作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
  26.落实排气超标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严格按车辆管理规定进行强制报废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交通局
  27.更新和新增的公交车达到欧Ⅲ以上排放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市交通局
  市发改局、环保局
  28.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力争年底前出台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法制办、公安局
  29.对高污染车型实施限行措施
  分区域实行黄标车限行措施,7月1日开始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30.结合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对在用车(含黄、绿标车)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
  3月1日起执行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
  31.开展对异地车辆发放环保分类标志工作
  7月1日起执行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二、
  大气污染防治
  32.推广车用清洁燃油
  加油站强制添加车用燃油清净剂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积极调配符合欧Ⅲ标准的低硫车用汽、柴油
  市贸工局
  市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工商局
  33.加强车用油品检测
  所有加油站及油库至少进行二次全面抽查检测
  市质监局
  市贸工局、环保局、交通局、工商局
  34.开展在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推广工作
  制定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标准及检测规范
  市环保局
  市贸工局、质监局、公安局
  35.制定清洁汽车发展中长期规划
  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市发改局
  市交通局
  36.推进清洁燃料汽车的开发和使用
  开展混合动力公交车的应用与试点工作
  市发改局
  市交通局
  37.建筑施工单位采取除尘措施,控制扬尘
  采取建筑工程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出场车辆应冲洗干净、清扫建筑垃圾洒水湿润等措施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38.采石场(取土场)采取降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年底前与采石场企业签订整治协议书,完成率100%
  市国土房产局
  市水务局、环保局
  39.加强道路清扫、运土车辆管理,减少道路扬尘
  严格按照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作业要求进行管理,每天路面巡查,加强环卫执法
  市城管局
  市交通局、环保局、各区政府
  40.饮食服务业废气污染控制
  新建餐饮、宾馆项目要求使用石油气或天然气,严禁使用低质燃油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市建设局
  41.提出推广无氟制冷剂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组织实施
  上半年形成调研报告,报市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贸工局、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深圳海关
  三、
  噪声污染控制
  42.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
  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市规划局
  市发改局、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工务署
  43.加大降噪窗的推广力度,加快居民住宅密集区路段声屏障建设
  通过加强单体建筑项目审批管理和道路隔音降噪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市规划局
  市发改局、建设局、工务署
  44.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现场处理率100%;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率达90%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45.加强运土车辆管理
  结合《准运证》管理,确定合理的准运时间,严禁运土车辆在规定时间外营运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46.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改造烟气治理工艺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市环保局
  47.建设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
  年底动工建设
  龙岗区政府
  市城管局
  48.建设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沼气收集发电系统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49.市清水河环卫综合处理厂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完善废气治理
  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50.建设工业废物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
  工程基本完成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
  51.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基地
  上半年建成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52.建设有机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地
  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
  53.建设深圳市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中心
  开展废物调查、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
  五、
  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
  54.开展放射源调查,建立放射源管理数据库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
  55.强制收贮闲置废旧放射源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56.涉源单位签订辐射管理安全责任书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57.制定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卫生局、民防办
  六、
  生态恢复与建设
  58.编制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
  力争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59.开展生态监察试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开展相关工作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国土房产局、城管局、农林渔业局、深圳海事局
  60.开展生物物种资源编目
  7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农林渔业局、城管局
  61.启动森林公园建设
  完成羊台山森林公园前期,争取年底动工;罗田省级森林公园力争年内开始建设;三洲田、排牙山森林公园争取年内立项
  市农林渔业局
  市规划局、发改局、各区政府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62.市政及郊野公园建设
  开展新建4个市政公园和梅林山、银湖山、布心山公园的前期工作以及在建市政公园、七娘山、马峦山、塘朗山三个公园的多项建设工程
  市城管局
  市规划局、发改局、农林渔业局、各区政府
  63.继续开展生态风景林建设
  年内完成1000公顷
  市农林渔业局
  市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发改局、水务局、各区政府
  64.杨梅坑人工鱼礁建设
  完成6km2礁区建设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深圳海事局
  65.建设鹅公湾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
  完成人工鱼礁建设前期规划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
  66.建设西涌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
  完成人工鱼礁建设前期规划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
  七、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一)南山前海区域
  67.划定前海地区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与周边地区商业、居住中心的建设控制线
  跟进市物流办开展的《深圳市前海湾物流园区控制详细规划》
  市规划局
  南山区政府
  68.严格控制前海地区及周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项目
  严格按照该片区规划进行项目管理
  市规划局
  市国土房产局
  69.加强前海地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活动扬尘管理
  落实施工扬尘管理方案
  市工务署、建设局
  70.开展扬尘监测工作,每季度公布一次结果
  设月亮湾、妈湾港填海工地两个监测点,每季度第二个月监测
  市环保局
  南山区政府
  71.在前海地区内调和型生态系统的建设规划
  在该片区控制性规划编制与审批中加以落实
  市规划局
  南山区政府
  72.制定合理的车辆分流方案与道路通行管制措施,降低货柜车道路通行所产生的交通噪声
  根据道路建设和改造的情况适时调整管制措施
  市公安局、规划局
  市环保局、交通局
  (二)南油、蛇口、清水河区域
  73.制定环境综合整治与分步实施方案
  完成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南山区政府、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
  任务
  完成内容、数量及进度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74.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与区域功能定位不符的房地产项目
  加快该片区法定图则的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项目审批
  市规划局、环保局
  75.在城区改造时提高公共活动空间与公共绿地面积
  在该片区控制性规划编制与审批中加以落实
  市规划局
  76.研究制定南油地区印染行业的产业政策与长期规划
  开展相关工作
  市贸工局
  77.研究印染废水处理新技术,将处理后的部分中水回用,实现废水处理资源化
  开展技术方案论证
  市科技局、贸工局
  市环保局
  八、产业结构升级与清洁生产
  78.建设深圳市东部电镀工业基地
  开展前期论证工作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79.淘汰、关停'十五小'和'新五小'
  上半年完成关停并转迁时间表,逐步实施关停
  市贸工局
  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九、
  环境能力建设
  80.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环境空气路边自动监测系统
  力争年底建成3个路边站,年底完成大鹏背景站工程招标
  市环保局
  81.建设深圳市环境污染灾害应急监测系统
  年底引进应急监测车及相关仪器设备,并开发应急指挥软件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82.建设海域污染组织指挥系统
  开展东、西部VTS值班室和指挥中心建设,优化溢油漂移模型
  深圳海事局
  市发改局
  83.推进废水重点工业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系统
  年内完成占COD排放40%以上工业废水企业的系统安装工作
  市环保局
  84.推进火力发电厂、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
  年内完成占SO2排放70%以上工业废气企业的系统安装工作
  市环保局
  85.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在线监控系统(VID)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公安局
  86.建设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中心示范站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
  87.建立市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监控体系
  完善对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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