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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基金部关于征求“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书”印鉴及密押格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4 生效日期: 2002-07-24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国债承销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2年记帐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精神,为配合本所“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的使用,现向你们征求“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书”印鉴及密押格式,请按要求认真填写“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书”(见附件),务必将经办人(亲笔)、复核人(亲笔)、投标单位、联系电话填写清楚;公章(或营业部章)印章清晰,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通过特快专递(8月4日之前)方式寄回上交所债券基金部,一份由承销机构留存。 
  为确保以传真方式进行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的安全性,各国债承销机构还应对投标指令增设密押,本所拟定有关密押规则如下: 
  1. 密押数由从左至右6位数组成。 
  2. 密押数第1、第2位数定为各承销机构在本所的国债“分销代码”的最后两位数(例如:“751001”其中下划线01为密押数的第1、第2位数)。 
  3. 密押数的第3、第4位数为“投标日期”数(例如:投标日是5日,“投标日期”应填为:“05”;15日为:“15”。日期数必须为两位数) 
  4. 密押的第5、第6位数(可以是09数字,或英文大小写字母)由各承销机构单独确定后报本所备案(可视情况随时更改,以确保密押安全)。 
  5. 本所可根据国债招标情况,修订密押规则。 
  本部在收到各承销机构的“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书”印鉴及密押格式后,经确认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你们。今后在使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遇远程终端系统出现技术问题时,可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内,以填写“记帐式国债应急投标书”的形式传真至本所债券基金部委托本所代为投标。何时启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由财政部确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本所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1楼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基金部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21-68802562,021-68800049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基金部 
二00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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