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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05年下半年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2 生效日期: 2005-04-1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江府办函[2005]79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的办理、审批工作,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下半年起统筹全市性会议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府直属各单位须于4月20日前,将2005年下半年拟请各市(区)政府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计划,按附表要求填报市政府(以后每年11月份要将下一年度的全市性会议计划报市政府),由市府办公室审核提出全市性会议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各单位按计划执行。
  二、所报会议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及市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江府办[2004]39号)精神,以精简、务实、节约为原则,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
  三、计划外临时决定召开的需请各市(区)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原则不予批准;情况特殊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加控制。
  四、列入计划内的会议,主办单位在会前15天报市府办公室呈办。
  联系电话:3273001,传真:335314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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